昨天有兩位跑壘員同時在二壘的狀況
我想說看到很多人在解釋
不過還是把規則貼上來好了
這樣比較清楚
棒球規則
5.06(a)(2)
2 名跑壘員不得佔據同一個壘,若比賽進行中 2 名跑壘員佔據同一個壘時,前位跑壘
員有該壘之佔有權,後位跑壘員被觸球於身時應為出局。但適用5.06(b)(2))者除外。
棒球規則
5.06(b)(2)
因擊球員成為跑壘員而產生被迫進壘,有 2 名跑壘員佔於後位跑壘員應進佔之壘時,
該壘之佔有權為後位跑壘員所有,若野手觸球於前位跑壘員或該跑壘員應踏觸之壘時,
應成為出局。(參照 5.09(b)(6))
上面的第一段是非被迫進壘的夾殺狀況
下面的一段是被迫進壘的狀況
所以假如今天是被迫進壘,一壘跑者踩在二壘上你怎麼用球捶他怎麼二壘壘包他都不會死
,你就一定要碰觸前面那個應該跑三壘的,那個才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