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檸檬有沒有相關規定
前幾年才剛有選秀首輪被選上的勇者Carter Stewart
選擇不跟勇士簽約跑去軟銀作為職業生涯起步
當時TSNA也有詳細寫了一篇
https://tsna.com/article/27516
重點在這邊
大聯盟規章第3章規定了球員與球隊簽約的資格,從未與大聯盟球隊簽約過的球員以是否
為美國(及加拿大、美國屬地)居民分為2大類,美國居民要與大聯盟球隊簽約必須透過
選秀,非美國居民雖然可以自由簽約,但受到國際自由球員簽約金限額規範。
有趣的是Stewart本人的經紀人Scott Boras在去年12月冬季會議期間才在接受日本英文報
紙《日本時報》記者Jim Allen訪問時才剛表示,美國選手無法透過與日本職棒球隊簽約
迴避大聯盟選秀,如今他的球員卻選擇日本職棒,而他也未曾就此問題表達意見。
所以美日韓台各自的本土球員, 想要不經過選秀, 就能自由選擇去哪隊, 基本上都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