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用「舒肥的雞胸肉」誘捕亞錦賽賣黃牛票 法院裁定曝光
2024-01-04 17:43 聯合報/ 記者
王聖藜
/台北即時報導
上月閉幕的台北「大巨蛋」亞洲棒球錦標賽,警方認真抓賣「黃牛票」違法行為,以原價買
票附上「雞胸肉」致謝酬給陳姓市民,交貨時,將陳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台北地審
理,認與處罰要件不符,裁定不罰陳。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移送說,警方在臉書執行網路查緝「黃牛票」巡邏,發現陳姓市民刊登販
售2023年第30屆亞洲棒球錦標賽門票「中華台北─日本」入場券,喬裝買家與陳面交,雙方
約定2023年12月8日17時在忠孝東路4段、光復南路口碰面。
警方說,員警以2000元加上176元的雞胸肉4塊購買單張1000元的門票2張,陳違反社會秩序
維護法非供自用購買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規定,將陳移送法辦。
法官調查,陳的讓售資訊是「原價讓票。會進場看球。請我市售任3到4種舒肥雞胸肉優先讓
票」。
陳在警詢時稱「因為原本買到2張覺得位置不夠好,另外多買2張,所以另外2張想要用原價
讓受」、「我只是想給看棒球的朋友,加上我是下班直接趕到現場,所以我才想說請願意購
票的人提供雞胸肉讓我可以果腹」、「我不曉得請好心人提供食物會違法」。
法官認為,陳是以原價讓售門票,警方在網路巡邏發現後,佯裝買家以誘捕偵查方式向陳買
票,而警方是自願提供「舒肥雞胸肉」以獲取優先讓票,而雙方達成合意、約定面交。
裁定書說,辦案的警員並無買受門票之意,也未交付價金,不能認定陳有圖利意圖並完成轉
售,社會秩序維護法本條號不處罰未遂犯,陳的行為與處罰要件有間,裁定陳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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