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7829785
經濟日報/ 記者
楊文琪
/台北報導
大巨蛋傳出轉讓消息 北市:BOT案無法直接轉手
台北大巨蛋傳出轉讓消息,北市府官員昨(13)日表示,此案為BOT案,遠雄集團若要轉
手,必須先與市府商談解約,再由市府以OT方式公開招標,無法私相談定就直接轉手。
由遠雄集團興建營運的台北大巨蛋傳出有意出售,買方為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
將花費600億元購入,對此北市府昨日表示,目前尚無接獲相關訊息,而遠雄也從未提過
要轉讓經營權。
熟悉BOT(興建、營運、移轉)案的官員指出,台北大巨蛋為BOT案,當年遠雄集團得標取
得50年經營權,與北市府簽訂興建營運合約,營運期滿須無償將所有地上物移轉給北市府
,如果遠雄(5522)在營運權期間無意繼續經營,必須先與市府商談解除合約事宜。
官員說,合約中有明訂解除合約關係的條件和規定,雙方協議完成結束合約關係後,因為
大巨蛋土地和地上物所有權均屬於台北市政府,且地上物已完成興建,若要移轉給新營運
者,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市府以OT(營運、移轉)方式公開對外招標,遠雄無權私相談定轉
讓給哪家企業,依法北市府也不能直接指定給哪家企業接手經營。
官員認為,現在大巨蛋園區僅體育場館取得使用執照、可對外營運,但光靠體育場館很難
損益兩平。
作者:
attdave (用盡一生的愛)
2024-03-14 12:13:00菇菇要先幫遠雄賠錢給北市的意思?
作者:
chunfu (fu)
2024-03-14 12:14:00遠雄不解約改當二房東 把營運外包的話呢?
作者:
lrhn0289 (lrhn0289)
2024-03-14 12:15:00菇這樣財大氣粗的個性搞不好真的會幫付違約金
作者:
wadeisme (Payen Daru)
2024-03-14 12:18:00付完也還是要投標啊 如果有市長喜歡的廠商 搞不好就給別人了
作者:
iecq (淡藍色的水)
2024-03-14 12:18:00遠雄用簽合約委外方式,改當二房東?? 繞過方法應該很多
作者:
kausan (葛林)
2024-03-14 12:19:00投標也不是錢多就能拿到
作者:
AAaaron (....)
2024-03-14 12:20:00辜辜:職棒85年再叫我
作者:
Hawky (橘皮小蛇)
2024-03-14 12:21:00二房東...先不要,看看NET被怎麼整的
作者: kgkg0057 (就是87) 2024-03-14 12:21:00
遠x:)....嗯嗯 請尊重地主...
作者:
denhhy (santhigh)
2024-03-14 12:22:00變外包??
作者:
HOLYXXXX (JERRY)
2024-03-14 12:26:00叫你蓋不蓋 現在才要
遠雄蓋完後營運完也是要交還給北市府,北市府要出售國有資產也要公開招標 不是辜大少自己喊爽的
看到沒有 正規的政府OT案就是這樣走的 某市上面突然多2層樓還真的是天下奇觀
作者: jumilin927 2024-03-14 12:28:00
竟然!!
作者: randychou (Randy) 2024-03-14 12:28:00
沒那麼複雜啦,特許公司不要變就好了
作者:
sahel 2024-03-14 12:29:00不能轉讓就寫成用租的就好了
作者:
z520314 (知足常樂 多貪則憂)
2024-03-14 12:30:00還有人相信NET被整唷
作者:
sahel 2024-03-14 12:30:00你明著寫要轉讓 北市當然會說當我塑膠嗎
作者:
denhhy (santhigh)
2024-03-14 12:30:00真要買賣,這些應該可以在合約繞過去
作者:
seedroy (ㄔㄏ)
2024-03-14 12:30:00笑死,那記者是在幻想嗎
作者:
iceyang (追)
2024-03-14 12:31:00經營權再出租 也沒很難
作者:
denhhy (santhigh)
2024-03-14 12:31:00兩大集團律師吃素的?
作者:
yuuuuu (0043)
2024-03-14 12:32:00辜辜可以自己蓋吧
作者:
shifa (西法)
2024-03-14 12:35:00當初也說金融業不能own職棒球隊啊
作者:
shifa (西法)
2024-03-14 12:36:00中職也說議約權不能當交易標的啊
作者:
hearry (._.)
2024-03-14 12:37:00好奇這個約是郝訂的還是柯後來加的?
作者:
shifa (西法)
2024-03-14 12:37:00法規端出來 就看你辜怎麼大顯神通了 當初也說辜不能出國…
作者:
Amilous ( )
2024-03-14 12:38:00權利轉讓不就好了,對外跟市府有合約還是遠雄
作者: kenro 2024-03-14 12:39:00
看起來像媒體喊喊而已,辜現在也沒真的講什麼
作者:
stock01 (股小弟)
2024-03-14 12:39:00這一定有方法的
作者: hanghking (萬) 2024-03-14 12:40:00
重點還是要看契約怎麼訂,有沒有就特許公司股權轉讓別爲規定,或者是透過bvi公司繞過,北市府合約有無反制的規定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4-03-14 12:40:00
全民關注的情況下沒那麼好繞啦 那是沒有人理的情況下
作者:
hopper (蚤å)
2024-03-14 12:41:00股權轉讓也有合約限制,遠雄跟發起人都有被要求持股比例
作者: zealotlai274 2024-03-14 12:42:00
遠雄自己組一隊,名利雙收
作者:
Amilous ( )
2024-03-14 12:42:00促參法51條,民間機構因興建、營運所取得之營運資產、設備,非經主辦機關同意,不得轉讓、出租、設定負擔
作者:
wtfconk (mean)
2024-03-14 12:42:00營運外包不是不行,要看BOT合約有沒有禁止
作者: hanghking (萬) 2024-03-14 12:42:00
同意啊,現在最好就是維持原狀
作者: kgkg0057 (就是87) 2024-03-14 12:42:00
地主老大:)..遠x 肉送來都你全吃 我分不到話..想都別..
作者: cccmn 2024-03-14 12:42:00
這下北爪空歡喜一場
作者:
hopper (蚤å)
2024-03-14 12:43:00合約網路上都找得到啊
作者: OhmaZiO 2024-03-14 12:44:00
二房東 不就 現在 巨蛋百貨公司 遠東租去大遠百了阿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4-03-14 12:46:00
當租客處處受制於遠雄啊 菇菇當租客就是幫遠雄賺錢
促參法就寫不能轉讓權利了 還在討論可以繞開zzzzzzzz
作者:
dawnny (dawn)
2024-03-14 12:48:00台北小巨蛋不是也發生過市府提前解約接管的案例?
基隆那個案子是停車場bot耶 它停車場的經營權有轉給net 嗎
作者:
Amilous ( )
2024-03-14 12:48:00主辦機關同意就能轉讓,球在蔣萬安手上不過蔣萬安不重視棒球,可能不會希望台灣棒球越來越好
作者:
hopper (蚤å)
2024-03-14 12:49:00不能直接轉給特定廠商,要大家一起來標(?)
作者:
msun (m桑)
2024-03-14 12:49:00他們那些高層自己能去生出一個辦法的
作者: hua0122 (金鱗豈是池中物) 2024-03-14 12:49:00
到頭來還是市政府的 誰拿走經營有差嗎 應該會給過
作者:
iamjojo (...)
2024-03-14 12:50:00這種有人橋一下就行的小事
北市府難道可以逾越促參法 我是不相信哪個公務員敢這樣啦
作者: kenro 2024-03-14 12:50:00
市府還是會給過,這點倒是還好
作者: tcc1210 (世界真是莫名其妙) 2024-03-14 12:51:00
直接買有經營權的公司就好了
作者:
Amilous ( )
2024-03-14 12:51:00促參法明明就有寫主辦機關同意可以轉讓
作者: cliff880528 (萬惡的考試) 2024-03-14 12:52:00
BOT不能產權移轉 但可以外包管理 遠雄當二房東抽成
作者: kexfj (紫桐) 2024-03-14 12:53:00
遠雄二房東和中信簽約把商場蓋好,然後市府帶警察強行破門劇本都寫好了,抄一遍不難
作者: cccmn 2024-03-14 12:53:00
蔣:可我希望是紅蛋 代表弄璋
作者: yah13305 (martos) 2024-03-14 12:53:00
週刊放消息的 真的很會吹
作者:
Lioli (文化盲)
2024-03-14 12:53:00Bot都多久的規定了 有漏洞怎麼可能會沒發現
作者:
hopper (蚤å)
2024-03-14 12:54:00作者: randychou (Randy) 2024-03-14 12:54:00
促參法明明就主辦機關同意就可以了
作者:
alinwang (kaeru)
2024-03-14 12:54:00即是轉賣價碼不是遠雄說了算的,600億也只是瞎講.
作者:
hopper (蚤å)
2024-03-14 12:55:00上一個給遠雄蓋大巨蛋的有被告現在要直接轉給特定廠商,應該沒人敢簽字吧?
作者:
Amilous ( )
2024-03-14 12:56:00營運資產不就是巨蛋?
作者: randychou (Randy) 2024-03-14 12:57:00
就連當二房東也要主辦機關同意了
作者:
Amilous ( )
2024-03-14 12:58:00所以巨蛋建築體怎麼轉讓?
作者: timpaco 2024-03-14 12:58:00
無聊,就過個場走程序而已
作者:
nsk (nsk)
2024-03-14 12:58:00作者: sunnywing (轉圈圈( ̄▽ ̄#)) 2024-03-14 13:01:00
要帶行李箱去嗎
沒啥問題,政府的權益不受損都可以辜董聯盟提出的條件只會更好,遠雄見好就收
作者:
bjqs0827 (sqangela)
2024-03-14 13:06:00Net:看我幹嘛
作者:
attdave (用盡一生的愛)
2024-03-14 13:07:00菇菇:只好把遠雄整個買下來了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24-03-14 13:11:00跟某商場一樣 變成協力廠商啊
舉NET不對,Net是原本停車場那棟建物有登記,而自己蓋的沒登記而且是原本合約到期吧,遠雄這個一簽50年,遠雄應該可以自己當二房東轉租出去,跟中信的合約可以10年一簽就好,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4-03-14 13:14:00NET那個是ROT案不是BOT
我們公司也有北市地上權的案子,就是這樣搞的,但詳細還是要看合約玩整內容,而不是內容的斷章取義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24-03-14 13:14:00這種要買早就會私下喬好,就算要標也只是走過場而已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4-03-14 13:15:00而且上面NET商場不屬於停車場
不要把其他正常公司當成NET那種智障好嗎況且遠雄跟市政府的約沒記錯還有38年,等到要換約的時候,你我差不多都在養老院惹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24-03-14 13:23:00
遠雄是有合約的NET連跟市府的合約都沒有
作者: vs98and99 (藍天的入口) 2024-03-14 13:24:00
方法是人想的~
作者: daniel0203 2024-03-14 13:34:00
市府主導 辜幫忙解約 也不一定搶的到合約
北市如果想活化大巨蛋 有球隊入主 勢必要主動介入不是被動等被大家罵
作者:
dan1984 (Dan)
2024-03-14 13:44:00巨蛋商場也是給SOGO經營如果只是想經營巨蛋應該有很多方法只是照週刊寫的首富聯隊砸六百億就不會只要巨蛋本體經營權
作者:
orangel (再也不開的向日葵)
2024-03-14 13:55:00國樑出來打球! 你專門的
作者:
poz93 (jaien)
2024-03-14 14:00:00轉讓X 解約新約O 不要忘了金管會也不準金融業買球隊阿
作者:
poz93 (jaien)
2024-03-14 14:01:00中信富邦還不是能有球隊有人敢說中信富邦這樣用第三方持有球隊是違法的嗎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4-03-14 14:03:00繞過去就好
金融機構買球隊的限制不是已經解除了嗎?繞過去是中信用4E分10年贊助那招後來也正式收為己有富邦育樂旗下也有棒籃球
當初讓遠雄兩棟變四棟的用意是什?能這樣輕鬆轉讓套現也是醉了
作者: cccmn 2024-03-14 14:06:00
洲際的BOT是中信直接買下有合約的午資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4-03-14 14:06:00當大房東轉租就好了吧回饋金照繳市府哪會囉嗦
作者: cccmn 2024-03-14 14:07:00
以巨蛋的情形要中信收購遠雄… 難度高哦
市府出那麼大的土地成本讓財團吃香喝辣?還不如自己蓋
自己蓋OK阿 造價2百多億 現在行情價要租幾場才夠?
作者:
sinny (今年不太一樣^^)
2024-03-14 14:11:00大家不要吵 辜辜把遠雄買下來不就好了 就這麼決定了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24-03-14 14:19:00
怎麼可能重新招標 放棄後續的經營權 沒人這麼傻的 唯一的辦法就是中信買下遠雄巨蛋公司49%的股權 巨蛋公司原始股東拿回現金 然後委託中信經營巨蛋至於一股多少 就是雙方談判內容了 現在300e 都蓋不了一個新蛋 600e來買便宜啦
作者:
Samurai (aa)
2024-03-14 14:22:00600億40年光是要賺回來打平就不容易了,為什麼會討論這個?
作者: kenro 2024-03-14 14:23:00
便宜個鬼啦,但s大說的方式其實是可行,遠雄也可逐步退場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24-03-14 14:24:00
就說 不可能放棄經營權了 這麼好的獲利標的物 遠雄人壽前陣子還大舉增資巨蛋公司
作者:
Samurai (aa)
2024-03-14 14:25:00覺得大巨蛋很好獲利是怎麼算的XD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24-03-14 14:29:00
要算 台北市 一級商辦大樓的租金 商場租金 / 分潤
作者:
AirLee (不屑雞雞隊)
2024-03-14 14:30:00菇菇也不是吃der
作者:
Samurai (aa)
2024-03-14 14:31:00把整個園區算進來,Google 說是400億,所以怎麼算很好賺?
作者: Kluke 2024-03-14 14:32:00
大概因為大巨蛋百貨第一年營運就估百億阿
作者:
Samurai (aa)
2024-03-14 14:33:00我不知道細節,但遠雄應該也是貸款吧?利息再算下去,其實經營可能也不容易?
菇菇別忙了,你顏色不對,如果是邦邦,再請頓魚翅,上次爽拿一間銀行,這次連土地都送了啦
中信金控不等於辜仲諒 所有的文章都寫辜仲諒沒寫中信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4-03-14 14:38:00反正他有心要買是一定弄得到 怎麼弄不會入監 再說
尤其現在消息一出 更不能由中信出面收購相關子公司股份
作者:
rockyegg (手裡拿著小皮鞭)
2024-03-14 14:52:00要繞方法一堆啦 拿來騙騙稿費而已
作者:
DOOT (Back)
2024-03-14 14:58:00股權轉讓繞過去就好
作者:
Samurai (aa)
2024-03-14 14:59:00這種全世界盯著看的案子超難繞,鄉民總有獨特見解
作者:
ck3935 (鼻涕)
2024-03-14 15:07:00台灣的法律 一定有洞鑽啦
作者:
macair (macair)
2024-03-14 15:08:00幫市府翻譯就是:這600不可能遠雄全拿的
作者: ftfd (大宅男) 2024-03-14 15:17:00
要標也是給頂新味全,台中球隊憑什來台北
作者: yah13305 (martos) 2024-03-14 15:29:00
BOT案 先前又有重大案件 又是全國矚目大巨蛋 移轉可沒這麼容易
作者:
G8AJ (嗯哼)
2024-03-14 15:30:00直接買遠雄就好了
作者: kenro 2024-03-14 15:33:00
最後都還是市府同意才行,用股權轉也一樣
別的不講,轉讓金多少,誰說了算?高了低了都有人會罵.到時候又搞一個大巨蛋又不能用.
作者: photomac 2024-03-14 16:04:00
辜就囂張啊
作者:
Amilous ( )
2024-03-14 16:23:00遠雄市值445億 600億買遠雄還有找..?
作者:
riripon (凜凜碰)
2024-03-14 16:27:00沒注意看還以為說札幌蛋
作者:
jomon817 (Jomon)
2024-03-14 16:29:00規則是有錢人玩的 再改就好
作者: cccmn 2024-03-14 16:38:00
市府新聞就是告訴你沒有誰賣給誰 遠雄不想玩 只能把整個巨蛋園區無償送給市府OTBOT就是這樣搞的 不可能因為辜就改法規
作者:
inb (..................)
2024-03-14 16:53:00金融業要賺錢最會變通了,不用為他們擔心
Net那個是基隆市政府當初同意的 所以同不同意要看北市府我是很訝異 還有人不相信Net被整
作者: MUSHERS 2024-03-14 16:56:00
金融罪犯走後門不會嗎?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24-03-14 17:06:00辜辜有鈔能力
基隆市政府同意的是大日改建 沒有同意NET參一咖吧而且也不可能促參到後面房子變自己的 一定是還給政府
基隆市政府不同意的話 不可能從Net那邊拿到權利金還是那句話 北市府如果同意 辜辜有可能入主大巨蛋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24-03-14 17:29:00BOT不能轉? 月眉樂園都能變麗寶了
作者: cccmn 2024-03-14 18:07:00
月眉的所有權是台糖 巨蛋是市府的可以查一下台糖在西屯techmall的例子和月眉比較接近
作者:
EKman (攻略)
2024-03-14 18:45:00辜辜:600億買玩具買不到?
作者:
denhhy (santhigh)
2024-03-14 18:48:00跟市府有合約的是遠雄巨蛋公司,是一家資本額20億的公司,就把這家公司買下來就好,哪有這麼複雜,
基隆市政府的權利金是跟大日停車場拿的...居然還有人不知道基隆市政府跟NET沒簽約是要怎麼拿權利金
終其整個OT案 基隆市府就沒有跟NET有任何契約關係啊 同意也是口頭同意 根本不算數
作者: liaoecho 2024-03-15 00:50:00
和市府簽約的是遠雄(5522) 不是巨蛋公司 這只是遠雄的子公司
作者: yah13305 (martos) 2024-03-15 01:04:00
本來就不能這樣私相轉售 免得又變新案件要跟市府解約 還要公開招標 沒那麼容易
怎會有人拿基隆和NET來類比?這個是被錯誤資訊洗腦了嗎?基本上大巨蛋要做什麼股權 經營權都要徵得台北市府和市議會的同意 這才是BOT的精神 實際上房東是北市府而且NET根本沒有任何跟基隆市府的契約 就算NET被整也是被大日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