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uSam (藤原豆海)
2024-04-14 20:26:11王政順失誤被影射「假球」 經紀公司已截圖將提告
ETtoday新聞雲 記者楊舒帆/綜合報導
中信兄弟內野手王政順日前發生守備失誤後,社群媒體收到球迷惡意訊息,粉絲團發布聲
明,影涉打假球等言論無法姑息,已經共同截圖保留法律相關責任與權益。
王政順13日發生守備失誤,也造成球隊失分,賽後球迷發布不理性的言論,包含「故意失
誤」、「假球」等字眼加以指責,對於影射假球等言論將提告。
聲明全文如下:
關於昨日王政順選手表現不如預期,球迷可針對選手個人表現予以指教與批評,王政順選
手皆虛心接受,但對於被球迷於粉絲專頁上影射打假球,我們深感痛心,並針對造成選手
及球團的名譽受損,經紀公司及球團將與王政順選手共同截圖保留法律相關責任之權益,
請大家在言論自由的時代,更要對自己的話語負責任。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2719452#ixzz8XNKXbVcU
https://i.imgur.com/PEGoCEn.jpg
作者: chihching666 (WEI CHIEH) 2024-04-14 20:28:00
這是輸了多少 失去理智 球團絕對要告到底
這種一定要告到他傾家蕩產,之前的都沒下文 難怪都沒人會怕
作者:
daplayer (祈願~天堂的孩子)
2024-04-14 20:32:00有法律達人說明一下,這種真的告能賠到什麼程度?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4-04-14 20:32:00共同截圖保留法律相關責任之權益 不等於 將提告吧
作者: qq1029qq (小麥斯) 2024-04-14 20:34:00
欠告
作者: SMG2016 2024-04-14 20:36:00
建議不要保留權利,直接提告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24-04-14 20:36:00留言可以告 但私訊告的成嗎?試試就知道
作者:
BIA (必亞)
2024-04-14 20:38:00可以啊 為啥不行
作者:
alexcy (alexcy)
2024-04-14 20:38:00告死他 簽賭迷有沒有摸過球都不好說好意思嗆別人打假球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24-04-14 20:38:00多幾個真實案例 促進司法測試底線也不錯
作者: lionheart66 2024-04-14 20:40:00
告下去
作者:
Ensidia (要宅的這麼神是有難度的)
2024-04-14 20:42:00這種人一定要告死他近年來好不容易中職才重回榮景不想再落到以前說你看中職會被人笑的地步
作者: Dreamwarmup (無) 2024-04-14 20:44:00
無罪推定,有本事把王的訊息跟金流調出來才有機會吧
作者:
lynchen (guan)
2024-04-14 20:48:00中職球迷不意外
作者: slimfat0202 (slimfat0202) 2024-04-14 20:49:00
阿明失誤真的太多,到底是場上專注力不足,還是信心出問題,教練團要去釐清,否則未蒙其火力之利,先受失誤之害
作者: knml (法師) 2024-04-14 20:49:00
時不時都有一平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24-04-14 20:51:00經紀公司凶一點的話也不用等到定罪,甚至成案,只要公布開偵查庭的時間、法院,廣邀球迷辦聚會,現場跟他打招呼他就褲子一包,不敢在亂講了。
作者: michaeltomas 2024-04-14 20:51:00
欠吉
作者:
Iori5566 (ㄈ仔集團-八神庵)
2024-04-14 20:54:00告到底就對了
作者: godofaluba (回到原點) 2024-04-14 20:55:00
再臭嘴啊 告起來喔
作者:
korzen (GuitarKai)
2024-04-14 21:02:00私訊告不了吧
作者:
busters0 (ï¼´kDï¼³)
2024-04-14 21:06:00支持吉到底
作者: gary2014 2024-04-14 21:08:00
告死他啦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4-04-14 21:09:00可以走民法提告啊 如果私訊要對你不利 就變成恐嚇罪就算罪責不重 讓你跑跑法院 也是夠了
作者:
jack2324 (拍~我所見(LV 1))
2024-04-14 21:13:00就算是假帳號也一定要提告,這造謠又人身侮辱太可惡了
作者:
kaube (轉眼之間)
2024-04-14 21:14:00好奇這個罪到底多重?他如果跟檢察官說因為支持球隊輸球太生氣才用了不恰當的語言,願意道歉。這樣還會有事嗎?
作者: vfgb35 (寂寞的花坐著看人) 2024-04-14 21:24:00
爽 家裡沒教好 讓社會鐵拳去教
作者:
vin850411 (BlackBear)
2024-04-14 21:28:00我記得前兩年不是影射聯盟就會幫忙告了
作者: s960386 2024-04-14 21:31:00
右上截圖看起來像是在貼文下的留言,右下那個應該是私訊
作者: chenguanwen 2024-04-14 21:34:00
直接告啊!那個人的帳號臉書搜尋已經找不到了,有種留言,沒種負責,以為關帳號就沒事哈哈
作者:
alinwang (kaeru)
2024-04-14 21:34:00不意外
作者: Stelios (射殺せ、神鎗!) 2024-04-14 21:49:00
想看本人,到時候不要又給我哭哭啼啼的
作者:
jkokpcu (小無)
2024-04-14 22:03:00保留什麼啊提告了吧還有之前比中指罵球員的
作者: Weinuts 2024-04-14 22:03:00
7.禁止此人入場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24-04-14 22:25:00前幾年告的後續都沒有更新是否起訴或賠錢和解
作者: BBDUKE 2024-04-14 22:30:00
告下去就對了!
作者:
joyjcc (逆風飛翔)
2024-04-14 22:31:00告下去就對了
作者: weilawda (禾女鬼) 2024-04-14 22:45:00
這種絕對告死他,就算是在網路上,也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相關案例建議納入義務教育課本內
作者: kellyhaung (小依) 2024-04-14 22:48:00
作者: dinosaurnana (Mizar) 2024-04-14 23:17:00
告下去
作者:
JCK0417 (JCK)
2024-04-14 23:25:00這內容感覺告不成
作者:
imvh (imvh)
2024-04-14 23:25:00支持
作者: Kittyrong (凱蒂) 2024-04-14 23:55:00
拜託一定要告到底 支持!
作者:
Hiabtd (科學超電磁砲)
2024-04-15 00:01:00這種時候經紀公司真的很重要
私訊也可以告阿,妨害名譽裡的誹謗罪,所以被告出庭要舉證所說的是不是事實,事實者不罰這一定告的成,是被告有舉證義務,不能說是自己臆測,聽說也要證明是在哪看到聽到的不過這是告訴乃論罪,如要和解,偵查庭中看原告提出什麼條件,再不送調解會,通常回復名譽是道歉或請求精神慰撫金
作者:
orze04 (orz)
2024-04-15 01:27:00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