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時的部分前面討論很多了,小弟比較在意「擊球員準備好擊球姿勢」這一點
根據中職的規則補述:投球計時規範
擊球員需在倒數剩餘8秒進入擊球區注視投手,並可隨時準備好擊球姿勢。
再看中職的棒球規則:
突襲投球(Quick pitch)為違規投球。裁判員對於擊球員在擊球區尚未完成打擊準備前的
投球,應判斷為Quick Pitch,壘上有跑壘員時罰則為 Balk,無跑壘員時計 1 Ball。
Quick pitch 是危險行為,應不被允許。
從規則補述我們可以推斷,倒數剩餘8秒時擊球員一定準備好擊球姿勢了,否則視為違規
而突襲投球的判定是擊球員是否準備好打擊
因此
倒數8秒內投手隨時可以投球
這個結論應該沒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