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邦爪6局下半投手違規相關規則

作者: daniel0527 (凡人)   2024-06-10 20:56:17
計時的部分前面討論很多了,小弟比較在意「擊球員準備好擊球姿勢」這一點
根據中職的規則補述:投球計時規範
擊球員需在倒數剩餘8秒進入擊球區注視投手,並可隨時準備好擊球姿勢。
再看中職的棒球規則:
突襲投球(Quick pitch)為違規投球。裁判員對於擊球員在擊球區尚未完成打擊準備前的
投球,應判斷為Quick Pitch,壘上有跑壘員時罰則為 Balk,無跑壘員時計 1 Ball。
Quick pitch 是危險行為,應不被允許。
從規則補述我們可以推斷,倒數剩餘8秒時擊球員一定準備好擊球姿勢了,否則視為違規
而突襲投球的判定是擊球員是否準備好打擊
因此
倒數8秒內投手隨時可以投球
這個結論應該沒錯吧
作者: simplytony (翔翔^^)   2024-06-10 20:58:00
有沒有準備好應該也是裁判主觀認定
作者: slluu2 (slluu2)   2024-06-10 20:58:00
4 不過通常捕手會等打者站好才比暗號
作者: vick6339 (不想睡)   2024-06-10 20:58:00
錯了 打者超時會先發生
作者: altve (彩虹)   2024-06-10 20:58:00
這篇正解
作者: pinpinpin (Pinky)   2024-06-10 20:59:00
所以超時沒發生就可以直接投球啊
作者: altve (彩虹)   2024-06-10 20:59:00
這篇的意思就是打者超時
作者: guzai (~海海人生~)   2024-06-10 20:59:00
突襲投球的優先度還是較高啦 避免打者危險 投手穩虧的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24-06-10 20:59:00
但注視發生已經剩七秒
作者: smallweek (小笨蛋)   2024-06-10 21:00:00
看完整影片打者超時裁判沒抓
作者: arasheng   2024-06-10 21:00:00
下場重現一次就知道判決對不對了
作者: ander03527 (ander6731)   2024-06-10 21:00:00
邏輯感覺合理 不知道擊球姿勢有沒有硬性規定 但如果打者還在揮棒拉伸被三振也無話可說
作者: hunng5 (阿豪)   2024-06-10 21:02:00
反正打者再拖下去投手不爽也直接投,看看誰會吃虧
作者: ander03527 (ander6731)   2024-06-10 21:07:00
查了下對擊球員的動作規範好像只有兩腳要在打擊區內所以這樣推論感覺合理畢竟打擊姿勢目前看起來沒規範的話就是自由心證
作者: BBBears (BB熊)   2024-06-10 21:12:00
有夠扯 以後直接投阿 管你有沒有準備好
作者: kakamonster (口卡口卡獸)   2024-06-10 21:13:00
Balk是?
作者: simplytony (翔翔^^)   2024-06-10 21:13:00
自由心證就是看裁判啊..哪個裁判會覺得兩腳在打擊區就算準備好了...
作者: WaywayPao (資工彭于晏)   2024-06-10 21:14:00
這篇是對的,裁判誤判沒錯但投手倒數八秒不會構成突襲投球*倒數八秒投球
作者: h07880201 (Dot綠茶)   2024-06-10 21:16:00
之前被抓打者8秒違規 都是在打擊區內 兩腳完全沒有離開 那時討論就是要雙眼注視投手 所以準備好不是只是在打擊區就算準備好
作者: daniel0203   2024-06-10 21:16:00
投手沒計時器可以看 根本就不知道時間
作者: ander03527 (ander6731)   2024-06-10 21:23:00
實務上確實應該不是打擊區就算 但只是要說假如沒有明文規範的話 這篇的邏輯感覺合理與其再去規範“並可隨時準備好擊球姿勢” 不如像這篇參數化完備
作者: simplytony (翔翔^^)   2024-06-10 21:41:00
其實我覺得要這樣解釋也可以,那你要講清楚,今天的狀況我是投手我根本不會知道要怎麼辦但我覺得為了一個不正確的判決導致的奇怪狀況而去特別解釋,也是非常奇怪就是了
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24-06-10 22:38:00
其實出pitch com的用意也是為了這個 打者在前面晃 捕手就先按暗號 避免被打者干擾但是以前規則真的就是不能突襲投球 所以都會等打者站好才比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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