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聯盟賽後該怎麼回應?

作者: h07880201 (Dot綠茶)   2024-06-14 20:14:44
※ 引述《wade860708 (就是愛棒球)》之銘言
: 那天總教練會議結論是
: 「改為本壘攻防時,除非捕手先接到球,
: 否則捕手不能進入跑者有得分意圖的本壘路徑,
: 若捕手在接到球前,進入跑者路徑,
: 主審得以判定跑者安全上壘得分。」
: 是聯盟沒跟裁判說有新的但書嗎?
: 不然怎麼第一時間判錯
: 小房間又判錯
: 還是總教練會議只是聯盟開爽的
: 裁判可以不需要參照聯盟決議
: 明明跟台鋼樂天一模一樣的案例
: 但今天的判決好像那天會議不存在一樣
: 結果完全沒改變
: 相信球員跟球迷一樣無所適從
: 請問聯盟賽後該怎麼回應這個攻防比較好?
:
作者: ss555136 (凍世)   2024-06-14 20:16:00
修半天回到最初的感動,笑死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4-06-14 20:17:00
你說的結論是在那一個版本 我怎麼找不到
作者: EddieLai (小賴)   2024-06-14 20:17:00
要不要廢一廢回到可以封壘的年代算了
作者: wpd (??)   2024-06-14 20:21:00
這個結論就是那天的彩蛋 忘記是有人提問後得到的回覆還是聯盟自己主動講出來的 總之的確有這個彩蛋反正 有沒有擋路徑 是不是為了前去接球 太難認定了
作者: wade860708 (就是愛棒球)   2024-06-14 20:22:00
乃哥吧 我記得碰撞當下是奶哥去問過的解答
作者: ianasd (文遠)   2024-06-14 20:22:00
反正就是要在捕手還未持球的時候 跑者要把捕手掃除 懂了
作者: wade860708 (就是愛棒球)   2024-06-14 20:23:00
但接球在跑壘路徑這件事 就不知道了聯盟的看法了
作者: wpd (??)   2024-06-14 20:23:00
裁判就看碰撞發生那一刻來定格
作者: leftavoid (定址偵煙器)   2024-06-14 20:23:00
奶哥講的
作者: wcc0315   2024-06-14 20:24:00
笑死..捕手沒持球就不能站在跑壘動線上,聯盟自己的最新規定就是這樣
作者: leftavoid (定址偵煙器)   2024-06-14 20:24:00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4-06-14 20:26:00
球評講的內容有寫在規章裡嗎? 為什麼要以球評講的為主?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24-06-14 20:26:00
碰撞的一瞬間有持球啊(跑者有沒有減速另說)
作者: wade860708 (就是愛棒球)   2024-06-14 20:26:00
但我同意如果是看衝撞點的話 這球是出局無誤 那聯盟就沒問題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4-06-14 20:27:00
聯盟自己發布的新聞稿不算數 還要用球評補述喔?
作者: wade860708 (就是愛棒球)   2024-06-14 20:27:00
但前面那個未持球不能擋跑壘路徑 就變得毫無意義
作者: leftavoid (定址偵煙器)   2024-06-14 20:28:00
照奶哥5/20的這則推特 今天是判決是沒問題的 是這個新規則本身就很有問題
作者: NTU5566NTHU (台清56)   2024-06-14 20:28:00
還是覺得馬傑森那次超冤枉
作者: leftavoid (定址偵煙器)   2024-06-14 20:29:00
漏洞一堆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4-06-14 20:30:00
聯盟規章已經進化到補述是寫在球評社群裡喔 厲害
作者: ianasd (文遠)   2024-06-14 20:30:00
聯盟就不知道在幹嘛 東改西改 改到bug一堆然後裁判還繼續判自己的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4-06-14 20:31:00
當初說"沒有任何但書" 怎麼又冒出球評補述呢?
作者: ericinttu   2024-06-14 20:31:00
要依規則有沒有補述為準八 非官方消息不可靠
作者: SMG2016   2024-06-14 20:35:00
原來規則以奶哥堆特為準哦?
作者: mazinger   2024-06-14 20:36:00
沒接球不能擋 這麼簡單 就是避免你先擋再接 抓時間差今天就這樣 先擋跑壘路線 再接球讓跑者煞車不及撞過來
作者: globekiller (世界越快 心則慢)   2024-06-14 20:40:00
沒持球不能在跑壘路徑=>但球比較快會變瞬間合法是要跑者瞬間移動閃捕手嗎?
作者: lml99 ( )   2024-06-14 20:41:00
這就是先擋再說逼跑者減速阿,跑者減速變球先到反而出局,那以後就會有不減速的嚴重受傷,這是波西條款的精神嗎
作者: globekiller (世界越快 心則慢)   2024-06-14 20:42:00
其實照用大聯盟的就好了 現行的跟MLB有一樣嗎
作者: nobrothers (無爪)   2024-06-14 20:43:00
我覺得這兩次裁判應判決得分 捕手都能夠在閃離跑線狀況下接球觸殺 但他們選擇不要而造成的是一次跑者受傷和一次捕手受傷 捕手處理在技術及心態與規則違背
作者: amigo1119 (amigo)   2024-06-14 21:00:00
所以捕手沒持球站在三壘線上,跑者應該不減速的撞上去?
作者: hans0913 (不想寫作業)   2024-06-14 21:09:00
季中改規則就是搞裁判搞各隊,練了一個春訓結果直接改掉,搞屁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