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自由日日Shoot》張育成還得選秀?! 傑出旅

作者: saveme (hihi)   2024-07-11 02:25:08
一個 MLB 自由球員回來参加中職的選秀?那不是很不合邏輯的事情嗎?
在 MLB 選秀是為了規範美國籍的球員加入職棒,並同時平衡各隊的戰力,所做的一種制度

有選秀,同時也有自由球員制度(目前是六年),否則球員永遠被綁死在球隊裡面,
永遠沒有自由選擇球隊的機會。
MLB 這套制度(選秀與自由球員)在美國的反壟斷法法條裡面是被例外允許的。
中華職棒的選秀,跟旅外的 MLB 自由球員回台灣参加選秀?
難道符合台灣法律所訂的公平交易法?
當然不符合,基本上它就是一種違法的聯合行為。
合法的聯合行為是需要申請,
它是有程序的,
聯合的一方必須要提出很多的報告讓公平會審核,
而且還必須匯集各方,
包括球員公會的意見才有機會通過。
但是翻過歷史的新聞裡面跟政府公開的網站,
沒有這樣的記錄,
也就是說中職的選秀從 104 年修法過後,
根本就沒有合法申請過。
已經有人遞出檢舉函,
你認為張育成簽的約還能合法嗎?
※ 引述《dream2000 (築夢.逐夢)》之銘言
: 自由日日shoot》張育成還得選秀?! 傑出旅外條款乾脆廢了
: 〔記者羅志朋/台北報導〕
: 旅美好手張育成後天將以狀元郎之姿加盟富邦悍將,但弔詭的是,去年他在經典賽大放異
: 彩,並保有大聯盟台將多項打擊紀錄,仍要透過選秀才能在中職大展身手,2013年設立的
: 「傑出旅外球員條款」形同虛設,乾脆直接廢除。
: 中職教頭直說怪 基準點迥異新人
: 今年中職選秀前夕,中信兄弟日籍教頭平野惠一就疑惑,為什麼張育成還要參加選秀?平
: 野認為,張育成在美職打滾多年,職棒經驗非常豐富且成績不俗,不應該和新人球員一起
: 選秀,畢竟基準點不同,並直言:「這樣有點怪。」平野更建議,像張育成這類旅外好手
: ,返台應視為自由球員,中職各球團可自行接觸,若擔心財力雄厚的球隊一網打盡,不妨
: 比照選秀順位,戰績最差的球隊擁有優先交涉權。
: 傑出定義是什麼? 第86條僅郭泓志受惠
: 回溯「傑出旅外球員條款」的時空背景,是在2013年由時任中職會長的黃鎮台主導,為郭
: 泓志量身打造,讓他不用選秀即可加盟家鄉球隊統一獅,因此又稱「郭泓志條款」。只是
: 逾10年過去,此條款不曾再動用,關鍵就在規章第86條倉促制定上路,條文定義充滿模糊
: 地帶,讓外界有「人治凌駕法治」之感。
: 再舉例來說,陳偉殷、陽岱鋼兩大旅外名將的職業生涯和國際賽表現有目共睹,目前也都
: 仍在海外打拚,假設他們有意鮭魚返鄉,可能也得比照張育成,經選秀才能在中職獻技,
: 勢必更加弔詭。
: 中職磁吸旅外能量 應開放搶人大戰
: 為提升中職話題和精采度,有球界人士的論點和平野一樣,認為若要爭取更多旅外好手回
: 來,應該開放讓各球團自由接洽,並由價高者得,「不用擔心有錢的球隊獨強,旅外球員
: 回來對大環境一定有幫助,絕非單一球隊得利,格局要放大一點。」
: 去年經典賽張育成轟出震撼人心的兩發全壘打,榮膺A組預賽MVP和大會最佳一壘手,人氣
: 指數飆升,且他在大聯盟寫下包括121安、20轟、79分打點和5盜等多項台將紀錄。然而,
: 即便有「國防部長」光環榮耀加身,張育成未能如規章明定由會長主動提案,在全體常務
: 理事3分之2(含)以上決議通過成為「傑出旅外球員」,他還是得乖乖報名選秀。
: 若要停止這項條款的紛擾,直接讓它走入歷史是選項之一,亦或領隊會議可針對規章之不
: 足再做「改版」討論,讓優秀旅外球員返台發展有更好的方式。
: 【2024/07/09 05:30 自由體育】
: https://sports.ltn.com.tw/news/paper/1655542
作者: lionqaz (南梁陳慶之)   2024-07-11 02:28:00
我國的公平會....不會管這種事情啦!張育成也不是經過"MLB選秀"這個規則進入大聯盟的。
作者: spi0303 (這樣不好)   2024-07-11 02:31:00
在鬼島你任何合理的質疑都是無病呻吟
作者: wpd (??)   2024-07-11 02:34:00
你說當然不符合就不符合?? 整篇沒看到你分析公平交易法啊
作者: Nuey (不要鬧了好暴)   2024-07-11 02:40:00
建議檢舉六隊球隊聯合壟斷中華職棒害崇越一直無法加入中職!!
作者: wpd (??)   2024-07-11 02:41:00
而且看你的指控 你是說連中職新人選秀都違法好 新人選秀選幾百年了都不舉發 等張育成來了才去舉發這吃向也太難看了吧
作者: meatmm   2024-07-11 02:42:00
規章有寫要進入聯盟的本國籍選手都得經新人選秀 算公平吧
作者: illumi (NazuO)   2024-07-11 02:45:00
中職的選秀是報名制,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
作者: BJshow   2024-07-11 02:48:00
職棒選秀是民法僱傭相關吧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24-07-11 02:52:00
別搞笑了好不好 MLB選秀資格跟中職玩法完全不一樣 哪有什麼違法問題
作者: jzzy (濕底下請找我)   2024-07-11 04:39:00
去水桶打電話給公平會吧 可憐
作者: ericinttu   2024-07-11 04:50:00
這是哪家的? 別領回去八
作者: dickenst35 (阿煒)   2024-07-11 05:26:00
快去檢舉
作者: OneSong   2024-07-11 07:19:00
呵呵呵
作者: gnr1213 (jasper)   2024-07-11 07:35:00
這個適用公平交易法?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24-07-11 07:37:00
職棒扯法律?
作者: jr00249325   2024-07-11 07:46:00
有人遞出 ?阿不就是你嗎 不要用有人 大方承認是你就好從以前到現在多少海歸了 你怎不去替廖任磊發聲?不就眼紅張育成沒進你喜歡的球隊而已啊
作者: matzuzaka (毛毛)   2024-07-11 07:59:00
阿不是一堆在酸部長邦化受傷大聯盟雜魚?現在又質疑要參加選秀不公平?所以大家到底想不想要他加入你支持的球隊呢?說穿了不就酸葡萄沒進你支持的球隊罷了,這篇頗呵
作者: pig860106 (4564645646)   2024-07-11 08:17:00
還在崩潰喔
作者: hans7192 (Hans)   2024-07-11 08:55:00
你真不是普通的欠噓
作者: hinesika (NiMaTea)   2024-07-11 08:58:00
Zzzzzz
作者: abc1234586 (ABC)   2024-07-11 09:14:00
工三小
作者: md1128   2024-07-11 09:14:00
這哪隊的
作者: gfabbh (David)   2024-07-11 09:16:00
確實是有疑慮啦,對於球員而言,自己中意球隊願意簽下自己,為何要參與選秀,跟自己不中意的球隊先優先談約
作者: kgkg0057 (就是87)   2024-07-11 09:41:00
部長大聯盟通算就20發全壘打 應不到當年訂傑出旅外球員(王郭陳陽)的回歸成績標準吧...只不知傑出回歸的年齡是否有限是需當打之年如33歲以下回歸才適用...34+回台需仍走選秀會...會是陳陽經紀買文嗎...還是某球團有錢沒能墊底吃不到部長 事后弄媒體文酸呢..??
作者: kim (@@@@@@@)   2024-07-11 10:00:00
講什麼奇葩謬論,以為搬弄公平會、反壟斷這些資訊就想要唬弄人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7-11 11:28:00
啊沒進過日職的MLB球員回日本也要選秀啊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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