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njiro (炭治郎)》之銘言:
: 很多旅外球員回來都快30了
: 現行中職FA制度是大學畢業生打滿一軍八年,其他都九年才能FA
: 等他們拿到FA資格已經屆退了
: 如果有上大聯盟或日職一軍是不是該認列年資?
站在CPBL的利益面來看,這個設定沒什麼問題,
今天有旅外球員在MLB或NPB一軍打滿8年(或9年),
可以肯定種選手等級跟CPBL就不是同一個檔次的。
你去美國只上到3A或短期待MLB,
確實有可能只過過水,回來台灣當小偷。
但你如果登錄一軍八到九年,
沒有料的話有可能待那麼久嗎?
這種我們去求他回來,他還不一定想回來。
你看旅美球員成就最高的王建民,
他在MLB待那麼多年,有曾經想過回來嗎?
總登錄年資雖然僅6年出頭(不含小聯盟),
但總薪資加簽約金累積約美金2000萬,
就算扣稅和佣金,他有差CPBL的薪水嗎?
如果有在MLB待9年願意回來的,
這種是來回饋的,不是當小偷的,
本來就要歡迎他們才是。
站在留在台灣的球員公平性來看,也沒問題。
你在CPBL打九年,別人在MLB打九年,
你雖然是貢獻能力給台灣的職棒,
但別人搞不好打個兩次經典賽,
然後回來台灣加盟,帶來的商業效益是你比不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