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國民體育法》第23條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作者: kasim65 (阿六)   2024-07-15 19:16:27
※ 引述《tenshou (tenshoufly)》之銘言:
: 看了一下修正條文
: 1.為維護代表學校參加學生綜合運動賽會及聯賽的學生與運動教練的安全及健康,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學校應另為學生及運動教練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團體傷害保險給付項目應包括身故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失能保險金。
: 這個部分比較有疑問是如果像黑豹旗這種連社團
: 球隊都參加的比賽,一般學校是否需要也願意
: 負擔保費,如果保費金額過高是否也是個問題,
: 再來是不是不保險就是不能參加?
: 2.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培訓或參賽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中央主管機關應發給慰問金並提供短期失能、身心障礙選手後續醫療照顧及相關就業輔導服務。至於保險部分,短期失能理賠給付額度與選手合約薪資差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規定補助。
: 這部分比較疑問是薪資差異保費國家負擔,這種
: 保費一定相當高,如果以張育成來說他的合約
: 大約一億,如果保險公司開價2千萬保費甚至更
: 高那國家需要幫忙負擔多少?一成還是九成?
: 如果是更高價合約的選手那問題也一定值得討論
: 。
: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4-07-15 19:18:00
一般人沒有你想的貴 河堤的幾十元而以一般你保的日額或實支實付也會賠
作者: green0616 (green0616)   2024-07-15 19:37:00
社團比賽的團險真的沒很貴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4-07-15 19:39:00
不是我去保的 但我手斷的那場主辦說沒保到又不是第3責任險 讓傷者出入都坐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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