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味全龍曾傳昇涉賭 聯盟:將依照規章處以

作者: jo4ck6ul4id (藍礁郝嗤)   2024-08-02 17:33:46
※ 引述《tillerman (air)》之銘言:
: 德州撲克本來就很灰色地帶,起訴最後
: 無罪的其實也是有..
: 曾傳昇有錯,但如果確實是以錦標賽的方式
: 繳報名費,然後結算後前幾名拿獎金,那我覺得
: 罪不至死啦.. 禁賽罰款就算了…
: 真正的地下賭場 一定打現金的…誰跟你打錦標賽
: …. 但是非法就是非法 該懲罰的還是要懲罰
: 只是在法官判決出來以前 不用過度解讀
: 看到一堆推文說什麼 輸光欠錢誰知道以後
: 會做什麼的.. 那球員應該也不能投資了。畢竟都有
: 風險…
: 然後.. 德撲真的跟卡牌遊戲一樣 運氣成分有..
: 但長期下來就是技術好的贏..
: 沒有護航球員賭博的意思.. 但這種形式的
: 真的不用無限上綱
: 之前查理對德撲賭場賭博的回應
: https://reurl.cc/2jg406
認真嗎?
據週刊報導,曾傳昇曾到吳姓男子在士林私宅開設的賭場,曾傳昇坦言,當時玩德州撲克,是比賽競技,並非賭博,不過全案經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以賭博罪予以起訴。
你講的跟查理跟小六完全是不一樣的東西
小六有比較清楚的解釋
你合法申請的協會基本都會被抄一次,然後讓法院判決
而小六在影片有信心打官司,是前置作業都做好了欸,該合法申請的都做了,還找專業律師做好該做的事
這個私宅,私宅欸
小六也說過,不合法的私人現金局其實也存在很多問題
不認識不熟不合法的,小六也不去打,職業撲克選手都是如此(沒記錯,小六有說生涯很前期有玩,但完全當職業選手後幾乎不打這種場)
你職業球員還敢玩這種場
你的文要合理化的前提是,他去‘’合法的協會‘’,而且法律判決認證過的,結果警察又抄
至於可信度,我相信新聞報導的私宅是有可信度
因為沒有合法協會出來講,曾被抄的地方是我的場,我的地方是法院判決過合法的
別人講的是合法協會目前遇到環境
和曾的事情完全不同,混在一起談是在扯什麼
作者: tillerman (air)   2024-08-02 17:47:00
我覺得你解釋的很棒, 所以他去不合法的地方打就是錯..如果形式也是現金桌那就錯更大 就這樣….所以我也說他該被懲處..但是到底是直接開除還是禁賽罰錢 我覺得可以看到底是打錦標賽還是現金桌來判斷。 吃薑母鴨酒駕跟直接喝酒開車.. 我覺得還是稍微有一點區別的..
作者: astacio (ACE)   2024-08-02 17:55:00
台灣沒有合法賭博場地,在打麻將沒事是因為警察不想抓如果警察到你家抓你打麻將一樣是賭博罪
作者: finalzerd (無‧解)   2024-08-02 17:57:00
打麻將沒錢是沒關係啦
作者: Y1999 (秋雨)   2024-08-02 17:58:00
打日麻沒賭錢,你要打到暴斃都沒差
作者: bxxl (bool)   2024-08-02 18:01:00
自己找朋友在家打,屬於非公共場所,不成立賭博罪但如果已經是賭場化,各色人來來去去,就等於是公共場所了
作者: jo4ck6ul4id (藍礁郝嗤)   2024-08-02 18:04:00
有抽你就會成立賭博罪了,不管是不是私人場所
作者: DillMichel (NO)   2024-08-02 18:04:00
其實我是很不屑小六跟查理這篇的德撲就該抓一抓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4-08-02 18:06:00
名人出事肯定號稱自己合法,就判下來再說
作者: DillMichel (NO)   2024-08-02 18:07:00
小六那個高機率判不過 已經有先例了錦標賽形式德撲無罪有先例了 小六又請了很貴的律師
作者: jo4ck6ul4id (藍礁郝嗤)   2024-08-02 18:19:00
一樓,大家不用自欺欺人了,私人場辦錦標賽誰要去私人場打,去協會玩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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