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呎線區的設立意義是什麼?
避免擊球跑壘員在與傳球路線重疊下,阻礙一壘上野手視線,造成野手針對傳球的處理行為
困難,所以此時要宣判妨礙守備。
通常會發生在哪些路徑上?
https://i.imgur.com/iez97mz.jpeg
我們再來看一下今天這個球的傳球路徑。
https://i.imgur.com/WRE9KxI.png
兩張圖片放在一起就非常清楚了,為什麼我會在之前的文章中不斷提到「相對位置非常重要
」?因為不是只要踩在三呎線區外就是死,還必須要看傳球路徑。
這個從投手丘方向的傳球有可能會跟擊球跑壘員路線重疊嗎?
因為重疊所以造成妨礙這才是這條規則的原意,而不是只關注在擊跑員的左右腳,這是本末
倒置,不合理同時也不負責任,偏離了規則最初的原意,也可能會因為這個判決引法更多的
事情,是不是接下來游擊手或是二壘手在自己的守備區域丟到擊跑員也要這樣宣判呢?
當然以上這是我個人的想法,我認為聯盟在制定規則上要更謹慎、更合理,甚至是能夠聽取
不同聯盟的專業意見,畢竟中職是國內最高水準賽事,不只業餘球員在看在學習,甚至也是
許多有志裁判學習參照的目標,講出這些並不是想要表達我的能力,也不是責備,而是希望
能夠更好。
本篇文章節錄
兄弟與台鋼在大巨蛋交手,七局下,張肇元擊出內野滾地球,在跑向一壘時被兄弟守備傳球
擊中,跑上的跑者持續向前推進回到本壘,中信教練團認為張肇元有妨礙守備的嫌疑提出挑
戰,小房間審視過後認定擊跑員妨礙守備,宣告張肇元出局,跑者回到原壘,究竟這個判決
有無爭議呢?一起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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