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ychen0322 (累累)》之銘言:
: 會長這種瞎扯蛋的說法也能當最強會長?
: 發文先提到有畫面就改判、沒畫面就原判,
: 然後說明聯盟認定這是一個誤判,
: 加速裁判、技術室兩者的革新速度。
: 到這裡都還聽得下去,然後開始說「建立在預算上面」
: 「聯盟球團要有共識」、「裁判數量需要增加...」
: 尤其開始扯裁判數量完全看不下去,
: 真的沒看到問題在哪嗎?
: 回來看看當下裁判長的畫面跟主播的配音
: https://imgur.com/a/Q4ec6CG
: 我就自行腦補了,裁判當下一定在想,
: 「幹!判是你在判,解釋是我在解釋...」
: 「我要給總欸洗臉、聽全場噓聲、
: 還要在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舉起手手把你趕出去...」
: 這不就跟我工作幫老闆扛一樣嗎?
: 我就當明天要離職不幹了,直接幫裁判給會長明說了。
: 「幹,現在都人手一機了,畫面拉出來球場給我看有很難嗎?
: 聽到裡面要判全壘打,我真他媽想跟他解釋規則,
: 規則背了那麼老半天,在二軍熬了那麼久,
: 我都懂啊!
: 你讓我跟他(小房間)解釋了嗎?
: 跟他說球彈到牆兩次算是安打,他哪隻眼睛看到出牆了?
: 我也是聽命行事,混口飯吃啊
: 主管都這樣說了,一堆人等著我宣判判決,
: 我能在這裡用mic跟他吵嗎?」
: 既然都已經走到離職前的約談了,
: 通常人事會意思意思問一下「如果你還在職,希望怎麼幫你呢?」
: 「你別在那邊整天扯員工不夠,畫面不足需要經費什麼的,
: 老闆你沒給我權力執法,今天事情鬧大了就公布執行經理的名字,
: 之前一堆事都是我在扛耶,你要不要把之前的都處理(公布懲處)一下」
: 要不是我只是鍵盤俠,只能上來批踢踢嘴
: 不然我就宣布,從今天開始,
: 一切需挑戰或需電視輔助判決,
: 都由主審經由與協同裁判、技術員討論後,
: 由主審裁定。
幫忙整理,你的訴求就是:
讓裁判進小房間直接看畫面判斷,由裁判宣判、也由裁判來解釋,有誤判就是裁判扛,
讓「權(看畫面→判斷事實→宣判)責(誤判)」相符,沒錯吧?
至於會長的意思是
1.這件爭議是誤判
2.改善裁判跟小房間人員的判斷技術
也就是說你生氣的點是會長並沒有提出你認為真正要改善的問題:
「小房間萬一是誤判,裁判要幫小房間扛責任」這件事情,會讓裁判背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