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保留小房間還是有好處的
最大的好處就是會以健全小房間為方向去作
為小房間準備更好的器材和人員體制
如果認為裁判等於球場上的法官
那形式上的各層級審就必須存在,屏除任何可能的物理、心理上的干擾
確實大部份的判例可能都沒必要,但只要有一件關鍵的判例就值得
JOSH的建議個人覺得很好
但有點落入會長說的沒錢這個前題去想辦法
如果真的重視裁判在球場上的地位
那我個人覺得不該把「沒錢啊不然能怎樣」當前題
避免聯盟一直處在有進步但很草創的感覺
既然這個制度來自MLB,那方向應該朝設備、人員都向MLB靠攏為主
沒錢不該是會長的理由
其實說穿了,這個小房間誤判,99%的人都知道是誤判
就為了1%而廢掉現在的模式而去採用一個全新的模式
個人覺得的有點倒果為因
作者:
kay1212 (Kay)
2024-08-13 08:51:00沒錯,Josh的講法是在於會長說的「預算問題」的前提下的解法。若是預算夠,小房間全面升級,裡面人員至少都要跟場內裁判專業度差不多就好了。但現實上卡在預算。
作者:
SbHunt 2024-08-13 08:56:00同意。小房間要當公正第三方,不是一個誤判就整個廢掉交給場上裁判來看,就要有裁判組會不會有"我就對"的心態
健全要等多久? 等多少錢到位?你以為只是因為這一次的事件就想廢掉小暗房嘛?
作者:
bxxl (bool)
2024-08-13 09:17:00有錢也不需要小房間啊,大聯盟是重播中心,也不需要小房間有錢的時候就直接升格直播中心,小房間就有點不上不下
作者:
lookers (實體店面 貨到付款 宅配)
2024-08-13 09:18:00終究還是預算問題 有錢當然不是josh這次說的作法
作者:
bxxl (bool)
2024-08-13 09:18:00*重播中心
作者: glenn608 (小賴) 2024-08-13 09:36:00
最近常常在誤判啊 只有這一件? 而且是根本不懂規則連這麼扯都判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