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man5566 (Kman)》之銘言:
: 50轟球之爭鬧上法庭 18歲球迷提民事訴訟要求暫停拍賣
: 聯合報/ 記者陳宛晶/即時報導
: 大谷翔平破紀錄的50轟球即將在拍賣網站「Goldin Auctions」上架,當時在馬林魚球場左
: 外野發生的搶球爭議,如今確定鬧上法庭,18歲球迷馬克斯.馬圖斯(Max Matus),已聘
: 請律師提出民事訴訟,預計在10月10日舉辦聽證會。
: 大谷在9月20日馬林魚球場完成史無前例的壯舉,當天第7局,紀錄已推進到「49-51」的大
: 谷站上打擊區,聽牌的第一個打席就掃向左外野全壘打牆外,這一球先在人群之間落地,往
: 前排彈去,眾人搶成一團,將桌子、椅子都掀翻,而馬圖斯當時一手摸到球、一手抓著手機
: ,不敵另一位伸手雙手爭球的男子。
: 馬圖斯透過代理律師烏史托(John Uustal)提起民事訴訟,提交的資料中揭示這位搶到球
: 的男子名為克里斯.貝蘭斯基(Chris Belanski),稱他當天粗暴且錯誤地從馬圖斯手中搶
: 走球,「一位更壯、更年長的男子,手臂伸過他的雙腿,從他的左手搶走這球。」
: 烏史托表示,「如果允許被告出售50轟50盜紀念球,考量這項紀錄的獨特性,原告將蒙受無
: 法替代的損失,一但這球被售出,原告很可能再也無法拿回,任何金錢賠償都無法彌補。」
: 馬圖斯方要求暫停拍賣,佛州法院在今天已經裁定,拍賣可以按照預計的時間(美國時間周
: 五)登場,但聽證會將安排在10月10日進行,而在那之前這球不能被售出,必須被保管在雙
: 方都同意的位置。
: https://udn.com/news/story/6999/8254692
: 好了就好了
之前Bonds全壘打球案 法院有對類似的情境說明過了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opov_v._Hayashi
如果和Bonds案一樣的狀況 小孩先碰到球=>掉球=>大人撿到球
那所有權是兩人一人一半
但如果是小孩拿到球=>大人搶球搶走 那大人是非法侵占 小孩有全部的所有權
如果小孩的說法為真 那這提告還蠻合理的
不過現場流出的影片很難判斷誰先誰後
就看之後法院調查結果為何了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24-09-27 10:59:00
大谷比框框
作者: OneSong (Song123456) 2024-09-27 11:00:00
有吵有機會啦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24-09-27 11:00:00難怪要吉 爭到可以一人一半就發了
作者:
kbytchen (yoyoyo)
2024-09-27 11:01:00所以才請律師
作者:
a5687920 (神奈川第一高手)
2024-09-27 11:01:0018歲已經不是小孩了
作者:
jazon (Perhaps, Love)
2024-09-27 11:01:00周圍應該一堆影片 有碰到就算嗎!?
作者:
TWKaner (TWKane)
2024-09-27 11:01:00有吵有機會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4-09-27 11:01:00反正就去法院吵 爭取自己權利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24-09-27 11:02:00
有碰到就算的話 投手:......
作者:
ltw89104 (ltw89104)
2024-09-27 11:03:00有告有機會
作者:
deryulee (dirtyfish)
2024-09-27 11:04:00吃相真的有夠難看,我也想要
作者:
CGary (下雨天也挺浪漫的)
2024-09-27 11:05:00如果他是未成年真的是有機會的 但他18了 可能性就低一點了
作者:
AAaaron (....)
2024-09-27 11:07:00那要看他幾點生的,如果比全壘打打出去的時間晚,還沒18?
作者:
AAaaron (....)
2024-09-27 11:08:00我隨便說的,幾歲應該沒看這麼細的 XD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24-09-27 11:08:00看原文不是小孩 是雙方都有所有權 那跟其中一方是不是小孩一點關係也沒有
作者:
Rentch (黑狗)
2024-09-27 11:09:008樓機率50-50莫名的好笑XD如果真的成立這顆球更有故事性
作者:
Roshiel (Roshiel)
2024-09-27 11:09:00支持投手也要提告爭取,要不是我投球,會有這發HR嗎??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4-09-27 11:09:00沒 出牆後所有權就不屬於MLB
沒有吧看影片完全不覺得那個紅衣搶得到黑衣後面那幾個衝過來的 都比他積極
作者:
hcl00 (人品)
2024-09-27 11:13:00美國18算成年嗎?還是20?
作者:
Suntia (多雲偶陣雨)
2024-09-27 11:14:00不愧是美國 搶個全壘打球都能鬧上法院
作者: yankees733 2024-09-27 11:15:00
摸到也能分一半?美國法律真爽
作者:
infity (s1071)
2024-09-27 11:16:00如果拿到球在舉高過程中被搶走算是被搶嗎?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24-09-27 11:16:00還不如讓球團買回去,現在沒煩惱
如果是小孩先摸到 他可能會覺得我先拿到的 你再過來搶
作者: cocojohn111 2024-09-27 11:17:00
那最先摸到球的應該不是他欸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24-09-27 11:18:00看影片不覺得紅衣搶得到+1 還有人搶到飛撲過去了
作者: yankees733 2024-09-27 11:20:00
如果球賣200萬鎂以上 告贏至少有100萬鎂 難怪要告
作者:
AAaaron (....)
2024-09-27 11:20:00我是覺得如果敗訴沒分到錢,小孩會不會一輩子憤世忌俗啊?停留在那走不出來之類的..希望不要
作者:
shlee (冷)
2024-09-27 11:21:00除非他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先碰到球 但目前的影片都沒有辦法證明吧
作者:
tawi (0.0)
2024-09-27 11:23:00ben ben play
作者: sunnywing (轉圈圈( ̄▽ ̄#)) 2024-09-27 11:23:00
投手:有比我更早碰到球嗎
作者: yjac6221 (陽光宅男) 2024-09-27 11:25:00
還真不要臉,球在地板的時候得主已經整個身體蹲在地上了,紅衣男甚至還直挺挺的站著,兩隻手都沒往地板摸。到最後才把手往人家身上掏。
黑衣男蹲下的時候,紅衣男一手拿手機一手還在桌上,怎樣都不可能先碰到球。紅衣男頂多算最先看到球掉在哪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4-09-27 11:27:00舉證超難吧
有告有機會 想來分一杯羹 畢竟這也像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沒告贏 有請律師應該要花滿多律法費吧 一隻手還想搶贏?
作者:
qqstory (......)
2024-09-27 11:32:00現場影片看不清楚是誰先碰到
作者:
sses60802 (北科蚯蚓)
2024-09-27 11:36:00小孩的定義是什麼?18歲還算小孩?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24-09-27 11:37:00其他人都還有得吵 目前影片紅衣看起來真的最沒資格吵
作者: sunnywing (轉圈圈( ̄▽ ̄#)) 2024-09-27 11:38:00
連撲都不撲、單手拿手機的人也有臉出來吵
作者:
Neo0215 (Neo)
2024-09-27 11:47:00如果沒有任何有碰到球的畫面就認命吧
作者: kexfj (紫桐) 2024-09-27 11:48:00
很抱歉喔,他當天成年了,歡迎來到大人的世界!
作者: sycc (100倍返しだ!) 2024-09-27 11:49:00
大谷:吵什麼吵 球我打出去 我的
作者:
delnet (Delete)
2024-09-27 11:49:00看影片他就完全沒摸到啊
作者: hua0122 (金鱗豈是池中物) 2024-09-27 11:52:00
1500萬 分一半也爽 一定吉的
作者: dylancdylanc (davidq) 2024-09-27 11:53:00
所以照以上判例 一顆球飛過來 K到你 再掉到地上一堆人搶 不管怎樣 就有50%了 對吧...
作者:
Gshan (ccshpengyuyan)
2024-09-27 11:54:00這個要請達平來判吧 有緣分就搶得到 何必在那邊爭了 蛤 你是小朋友? 球就是你的嘿嘿
作者: dylancdylanc (davidq) 2024-09-27 11:55:00
美國法律解讀真有趣..不知是通例 還只是個案
作者:
poz93 (jaien)
2024-09-27 12:03:00這麽多錢 有吵有機會 只要一半一半就算賺到了
作者: dylancdylanc (davidq) 2024-09-27 12:03:00
球誰保管? 這都會有後面衍生的問題
作者:
poz93 (jaien)
2024-09-27 12:04:00一個要留一個要賣 要嘛切一半各自帶回去 要嘛法拍各拿一半錢
作者: hua0122 (金鱗豈是池中物) 2024-09-27 12:05:00
跟賣不動產一樣吧 兩人有所有權無共識就是不能賣
搞不懂為什麼撿到一人一半自己掉的別人撿到就別人的啊 一樣的搶走的話就是原本的人的
作者:
Sechslee (ï½·ï¾€â”â”(゚∀゚)â”â”!!)
2024-09-27 12:05:00跟小不小無關啦
作者:
Kydland (RBC)
2024-09-27 12:06:00早就覺得MLb的小孩亂象太多 只是因為政治正確 沒有人敢出來講 有沒有職業小孩在那邊遞球簽名?媒體都不敢寫 MLb球團也當作沒看到有生小孩就很了不起是不是?
18歲了,不是小孩了。小孩的判決是因為小孩的掌控與爭搶可能偏弱,但是這位是18歲,在美國都可能已經被選上職業了。是兩位成年人之間的爭搶球。
作者: ByNash (ByNash) 2024-09-27 12:11:00
重播輔助判決
作者: Somehow5566 (參號5566) 2024-09-27 12:12:00
點進去看了一下 跟是不是成年沒關係啦 這篇文章只是用小孩跟大人指稱當事人而已兩個大人搶球也適用
作者: veter (tomato4329) 2024-09-27 12:13:00
18歲叫小孩?那30歲的人也可說自己是360個月大的嬰兒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24-09-27 12:14:00長知識,但很好奇在台灣的話會怎麼判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24-09-27 12:15:00一直在爭小孩的到底在幹嘛XD
作者:
olp123 (ok)
2024-09-27 12:16:00那得先確定第一個是誰碰到
作者: veter (tomato4329) 2024-09-27 12:16:00
碰到就有得爭才是笑話
作者:
Beltran (グル≡崩壊)
2024-09-27 12:17:005050 連拍賣所得都5050 真是太有梗了
作者: veter (tomato4329) 2024-09-27 12:17:00
那每一個全壘打球、界外球都上法院啊沒讓人受傷或惡意的搶哪裡不合理了
作者:
olp123 (ok)
2024-09-27 12:18:00依照籃球規則,抄截球權歸屬抄截人阿,哈哈
作者: veter (tomato4329) 2024-09-27 12:18:00
*非惡意
作者: qwerty6z 2024-09-27 12:22:00
幾十萬鎂的事情,厚著臉皮也要凹下去
作者: dylancdylanc (davidq) 2024-09-27 12:22:00
那道奇可以主張第一時間碰到的是桌子 屬球場所有
作者: dylancdylanc (davidq) 2024-09-27 12:24:00
只要第一時間沒人身體部位碰到 球團就有50%所有權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24-09-27 12:24:00那要說服法官啊 又不是道奇說了算XD
作者:
Beltran (グル≡崩壊)
2024-09-27 12:26:00你本來就可以每球上法院 然後律師賺爛
作者: Somehow5566 (參號5566) 2024-09-27 12:26:00
看起來先碰到也不夠 被攻擊導致掉球才可以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24-09-27 12:32:00反正就鬧啊 鬧贏450萬鎂幹嘛不鬧
照邏輯他如果最後有碰到球,代表他應該是第一個拿到的,以黑衣男的狼性,先控制到球的話,紅衣小男孩不可能碰得到
作者:
jomon817 (Jomon)
2024-09-27 13:01:00爭到10%都是賺啊
作者: LeehomLee (從不唬爛) 2024-09-27 16:22:00
紅衣男就很矜持啊 別人都趴下去就他拿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