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谷50轟球」成大混戰?又有球迷聲稱遭搶走、還舉邦茲案為例
田兆崴 /核稿編輯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道奇日本巨星大谷翔平先前達成大聯盟史上第一位「50轟-50盜
」俱樂部成員,這顆第50轟全壘打球如今被拍賣,起標價為50萬美元,競標價已達120萬
美元。除了另一位18歲球迷聲稱這顆全壘打球被搶走外,如今還有一名32歲的佛州球迷聲
稱,自己才是這個全壘打球的合法持有者。
大谷翔平在美國時間9月19日面對馬林魚之戰,單場3轟、10打點、2盜,一舉完成「50-50
」偉業,直接達成51轟51盜。當時大谷在第7局轟出第50轟全壘打球,讓左外野的球迷們
搶成一團。最後被一名男性球迷貝蘭斯基(Chris Belanski)搶到。
但一名18歲球迷馬特斯(Max Matus)日前聲稱自己才是這顆全壘打球的合法擁有者,還
告上法院,主張這顆全壘打球是被貝蘭斯基、以及另一名球迷K.拉米瑞茲(Kelvin
Ramirez)從他手中搶走,他們透過戈丁拍賣公司(Goldin Auctions)出售,因此馬特斯
要求停止拍賣。
根據《洛杉磯時報》報導,這位32歲的佛州球迷達維多夫(Joseph Davidov)在上週五向
法院提起訴訟,稱自己是大谷這顆全壘打球的合法擁有者,並稱當時拿到這顆球後,其他
球迷越過欄杆攻擊,導致這顆全壘打球落入貝蘭斯基的手中。
達維多夫的律師沃克曼(Devon Workman)表示,「我們相信(達維多夫)是這顆紀錄球
的合法擁有者,因為他先擁有這顆球。」
沃克曼認為,這個案子與2001年巨人傳奇強打邦茲(Barry Bonds)2001年的第73轟全壘
打球爭奪戰相似,當時兩位球迷都聲稱擁有這個球,加州高等法院最後判定兩人都是合法
擁有者,並要求他們出售球後平分利益。
「我認為在自己客戶的案件中,唯一比較明確的事情是,在所有人當中,他是唯一被推倒
在地的。」沃克曼說,「我們的立場是,我的客戶顯然是在擁有那顆球時,被人跳起來襲
擊。當時他是合法的擁有者,這就是與其他聲稱擁有者的唯一不同之處,我的客戶實際上
有點受到被某位跳起來的人攻擊。」沃克曼提到,當時達維多夫拿到球後,「他正與其他
人一起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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