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出身的前職棒投手顏志中
在高中畢業後,因沒考上有棒球隊的大專學校,因此提早入伍服役,在軍中他又申請延長服
役,4年後才退伍。
然後在2005年經過Lanew熊公開測試會後進入職棒,也在2006年拿過二軍救援王,可惜在熊
隊3年多未曾上過一軍。
2008年時與江柏青、鄭余亮被Lanew熊隊交易到了米迪亞暴龍隊,之後也終於有了在一軍出
賽的機會。
在暴龍隊期間成績不算出色,大多是在中繼後援出賽,但也有展現出拼勁及鬥志,曾經臨時
頂替先發投手,硬撐投了50多球直到投球姿勢變型才被換下場。也有次因為守備上的疏失導
致球隊落敗,賽後鏡頭拍到他自責的眼淚,證明他對球賽的在乎。
可惜在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的名單裡也有顏志中的份,被中職聯盟判永不錄用,一審被判8
個月。
然而在2013年二審時改判為無罪,所以顏志中算是灰的嗎?是那種被高層逼迫配合打假球的
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