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一點不知道是不是你誤會。
旅美(旅外)球員不代表他就是列管球員。
他們多半學籍都是掛在台灣也就是大學生身份,跟一般人一樣就是學生緩徵,所以根本無法
強制徵召啊,年齡也幾乎都是大學生年紀。所以這個時候當然必須看球團臉色,因為球員是
他們的財產。第一不放行你不能怎樣、第二願意放行的開出的規則你接受不接受是你家的事
,台灣還沒有硬到敢冒險與美國任何一球團作對。
現在除了郭泓志的姪子那位火球男,因為身高免役自由之身之外,其他的還是學生身份辦緩
徵的,看出生年份有些是四個月有些是一年。
之前曾仁和到案列是取得補充役資格後,在有效期限五年內,小熊一直找不到適合時間點讓
他進去當,所以要他放棄資格不然會影響到球團對他的規劃。導致曾仁和一直到這一次打完
才再一次取得資格,五年內看經紀公司安排什麼時候進去都可以,也能像阿飛一樣在第五年
年底才申請。
所以目前不是我們為什麼要讓步,而是根本沒立場跟人家談條件。
取得資格還不代表你是列管球員,而是申請進去當完後才是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