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辦演唱會,據報導 周杰倫 和 張惠妹演唱會,遠雄各可抽約 七千萬
而中職比賽 抽成上限就是 七百多萬
遠雄當然是卯起來接演唱會的約
依大巨蛋的維基百科中資訊,大巨蛋包含商場、辦公室、影城整體園區造價是413億元
而巨蛋體育館造價才為 161億元,如果攤提所剩下的40多年使用權
一年約賺4億可回本大巨蛋本體的本錢,而周加張兩場已抽 1.4億
所以最簡單的辦法就是 市府解約賠錢200億,算是買回大巨蛋體育館主體的使用權
市府再發包委外經營,重簽合約,具體規定體育賽事的場次多少場
市府再用200億發ROT 包委外經營40年,一年成本約五億
演唱會一檔五天抽5000萬即可,十個檔次即可回本五億,而體育賽事租金都是多賺的
請問,會沒有人來承包嗎?
而市府有沒有辦法達成? 絕對有
演唱會通通是要送市府各相關局處審核安全才能通過舉辦
也就是說要刁難不給辦演唱會有一百種理由
市府 只要硬起來,就是不給辦演唱會,遠雄 只能求脫手
遠雄 在台灣就是第一黑的財團了,人人喊打
遠雄 也該有自知之明,放手這個燙手山芋,大巨蛋每上一次報導,都是負面的新聞
大巨蛋本體200億賣回給市府,專心去經營商場和影城、辦公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