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合約條款是應該的,但敝人認為可以坐下來喬看看
1、世壯運讓一個周末出來
2、中職嘗試平日主題日
3、承上,遠雄(平日)收少一點租金
這樣或許可以達到三方可接受的方案,至少為以後立一個範例/模式
第一點,世壯運流程精簡一定可以的,五六日讓一周給中職,預演可以排周一~四,利用
上班上學時段,盡量動員預演其,然後開幕閉幕不一定都選在大巨蛋,搞那麼多排場儀式。
第二點,中職六球團也要嘗試在平日大巨蛋搞主題日衝票房,而不是坐享其成,抱持著
他人都給我犧牲,就我要爽的心態。
早期Lamigo桃猿隊願意嘗試創新,其他球團跟著抄襲,最終搞出現在盛世,現在六球團
應該要有人跳出來試著搞看看,畢竟大台北地區平日還是有很大消費潛力可挖,不一定
要把市場侷限現在六日。
第三點,遠雄應該可以場租上給予平日搞活動衝票房的球團一些優惠,隨便舉例票房未過
萬人,那10%打7折。未過2萬人10%就打8折之類。盡量幫忙球團分擔一些些平日風險,但
也保持著高票房仍可正常抽規定的租金之權利。
訴諸與論、情感其實偏下乘
假設/萬一都喬不攏,最終還是走法院,屆時誰贏誰輸大家都知道。
※ 引述《Nick87061319 (Nick)》之銘言:
: 其實不用問
: 問東問西 問題一大堆
: 當初合約怎麼擬的
: 就麻煩各位請照合約走
: 合約拿出來不就要一翻兩瞪眼
: 不用情勒 不用講商場 不用講大巨蛋怎麼來的
: 乖乖照著合約走
: 我認為台灣是個法治社會
: 如果各位認為不合理 各位認為遠雄違法
: 麻煩要求政府去打行政訴訟
: 我們不是情治社會 是法治社會
: ※ 引述《creep92593 (ming)》之銘言:
: : 我就問
: : 大巨蛋的場地是不是設計來打棒球的
: : 當初驗收的標準是用棒球場的標準還是其他運動場地的標準驗收的
: : 請問遠雄去標案前知不知道這是要拿來打棒球的BOT
: : 也只有網軍好意思拿其他運動來當擋箭牌
: : 請問台灣有什麼其他運動的職業聯盟撐的起這場地的坐位數
: : 已經給了商場等其他附屬建物優惠耶
: : 那塊地是國有的耶
: : 一直玩些小手段想本末倒置被棒球迷噴也只是剛好而已
: : 好不容易找回的棒球榮景在某些假棒球迷眼裡根本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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