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換投事件 打破日本球界潛規則

作者: kobebrian (bryant)   2024-11-24 10:55:16
※ 引述《fredliou (宜蘭人..)》之銘言:
: 這篇寫得最好,也最認同,就是國情不同
: 我們礙於人情,總是覺得想換先發又不妥,乾脆去自首違規,別人未必領情
: 因為你就是知法犯法
: 但是選2,我原先發上場比個四壞球後退場,本來在規範上就是允許的
: 事後要檢討,就是拿規範與SOP去檢討
: 日本可能就比較能接受這套,他們是非常遵照體制的國家
: : 運動家精神是虛的東西,每個人看法不同、理解不同
: : 規則是實際存在的,不因個人主觀判斷而產生不同
: : 選1就是違規,沒任何爭議
: : 選2就是沒有違規,也沒有爭議
: : 有些人喜歡1,覺得雖然違規但不違背精神,這種人反映在現實生活就是情>理>法
: : 有些人喜歡2,覺得沒有違規就是對的,這種人在現實生活就是法>理>情
: : 然後再比較台灣跟日本,你就知道了☺
選2就是在規則內小動作 但對日本的情報準備更差的選項 完全標準意義上的鑽漏洞 遊走
法律邊緣
選1的台灣叫自首 告訴你我想犯規可以嗎?繳錢就可以喔 那我繳 還要讓日本一樣對左打
並且第一時間告訴日本我要這樣做 這樣是鑽了什麼漏洞?
日本媒體選2 我只能說 不愧是死都要在外交規則下晚一點遞交宣戰書以利自己的進攻 最
後卻搞成偷襲珍珠港的民族 被嘴偷襲仔不是沒有原因的
作者: a5687920 (神奈川第一高手)   2024-11-24 10:56:00
掰了 嘴成這樣準備被永桶
作者: cccccc73 (龍游)   2024-11-24 10:56:00
美國爸爸表示:偷襲的下場 我略懂
作者: abc12812   2024-11-24 10:57:00
沒有鑽漏洞 只是付費換投而已
作者: Mrgoat (山羊先生)   2024-11-24 10:57:00
開始扯珍珠港了 笑死
作者: ushiwakamaru   2024-11-24 11:00:00
這裡不是八卦版
作者: ted3698 (狗歌)   2024-11-24 11:00:00
一樓怎麼不嘴民族性了 談到偷襲日本說第二沒人敢說第一
作者: kimokimocom (A creative way)   2024-11-24 11:01:00
違規仔開始嗆無辜民眾了
作者: kobebrian (bryant)   2024-11-24 11:02:00
違規仔總比偷襲仔好 就日本人覺得要法理情 殊不知法才是道德底線
作者: qjehydhskod (何千昀)   2024-11-24 11:08:00
法是底線你也知道,台灣人連底線都無法遵守
作者: x160231006 (冰癮)   2024-11-24 11:08:00
哈哈哈哈哈,違反規則仔開始扯一堆有的沒的
作者: kobebrian (bryant)   2024-11-24 11:10:00
法是底線 但法也是人訂的 白痴法律你還遵守 然後搞偷襲我也是醉了有學法律就知道是法理情 先看法然後不符合情理 那就要修法
作者: ChrisDavis (工業電風扇)   2024-11-24 11:12:00
我有六百,整條馬路紅線都是我停車場的概念
作者: x160231006 (冰癮)   2024-11-24 11:12:00
某程度也是反應為什麼台灣交通這麼亂,自己說規則白癡就覺得不遵守比較好
作者: wsan (花火)   2024-11-24 11:13:00
事件最糟糕是 WBSC 同意讓中華隊更換投手 按規則是不能同意
作者: loloool (小血)   2024-11-24 11:14:00
1 就是違停沒遲到 2是找附近停車位,但晚到1分鐘
作者: x160231006 (冰癮)   2024-11-24 11:14:00
當大家都按照規則走但沒有辦法充實達到效果,修法才有意義。大家不照著規則走,立法者根本不知道現行法到底有沒有效,還要先加強執行「讓民眾先守法」
作者: kobebrian (bryant)   2024-11-24 11:14:00
日本是偷襲仔 我們是違規仔 而且大會如果說不行那不就是不行 但他說可以2是跑去停身障車格但沒人知道他不是身障人士
作者: wsan (花火)   2024-11-24 11:15:00
台灣明知無正當理由換先發 但還是去問了 的確不妥 但被拒絕
作者: s203abc (SamFu)   2024-11-24 11:15:00
不就精障
作者: kobebrian (bryant)   2024-11-24 11:15:00
這規則是給裁量權 我們也不是擅自修改 有先問過了
作者: qjehydhskod (何千昀)   2024-11-24 11:16:00
淡江資管笑別人沒學過法還沒修法前就說是違規仔
作者: s203abc (SamFu)   2024-11-24 11:16:00
就因為是精障 合理
作者: kobebrian (bryant)   2024-11-24 11:18:00
淡工資管是誰?我?惡法不需要遵守 我看你不知道什麼是公民不服從
作者: qjehydhskod (何千昀)   2024-11-24 11:19:00
公民不服從不是法律概念
作者: kobebrian (bryant)   2024-11-24 11:19:00
何況還是先請大會裁量同意的是人權概念啊 所以呢情理法 惡法不需要遵守 可以行使公民不服從要嘴公民學科你不用想嘴贏 老子就學這個的我是不知道誰念淡工資管理
作者: a26515969 (a26515969)   2024-11-24 12:30:00
蠻可憐的你這邏輯自己第二點第一句直接承認自己犯規了還想跟人辯論 後面珍珠港什麼的懶得講了 除了可憐不知道能說什麼學公民學科的邏輯論述0 然後惱羞拿珍珠港來舉例 讓你過的教授看到這篇文會哭吧整個系列文戰力最低就這篇 公民學科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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