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傳言了
之前有些人亂講讓我一度也講錯
PWC 在刑事的部份跟史丹利都有被檢察官起訴
不過 RKG 私接工作的部份 是只有史丹利被起訴
PWC 被起訴的 是跟智林行銷公司有關的背信案
智林匯錢給樂天球團 然後 PWC 就浮報某場次票房
而智林公司從來就沒有拿到那個場次的門票
而樂天球團當初一毛都沒給 PWC 就叫他滾蛋
是基於以下三點:
1. 涉嫌智林公司背信案 違反國家法律
2. 在史丹利的 RKG 私接工作案 負有督導不周之責
3. PWC 是不受上司指揮的高階主管 屬承攬關係
然而勞動法庭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
1. 背信案的受害者是智林公司 而非樂天球團
2. PWC 對於史丹利搞的 RKG 私接工作案不知情
3. PWC 有受到更高層的指揮 屬僱傭關係
因此才得出 就算 PWC 有違法、犯錯
也是只需要先記過即可 不能直接叫他走人
要解僱他 就需要照勞基法的規定來走
簡單來說就是要有預告期和後續的資遣費
再畫一次重點:PWC 目前在刑事上並非「無罪」
而是有涉嫌對智林公司不利的背信罪被起訴
目前這案是在刑事庭審理當中 連一審宣判都還沒
然而在勞動庭這邊 目前是判樂天要賠薪水給 PWC
至於樂天球團後續會不會上訴 我們就繼續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