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c906383 (無無)》之銘言:
: 剛剛看到聯盟副秘在脆上分享
: 表示當初前任吳志揚會長任期快到時
: 聯盟花了快半年找下一任會長
: 但找不到人願意接 = =
: 因為除了是無給職外
: 每年要協助招商超過2000萬來維持聯盟收支
: 然後有專案項目也要另外去籌錢
: 例如冬盟、這次澳職合作案
看到滿多人不解為何會長一職是無給職,難道不能考慮支薪,這就要回歸中職設立的法源
依據—人民團體法。中職屬於人民團體法下的「社會團體」,而人民團體本質是一種人的
集合,因此會有會員,依法也需要從會員中選出理事、監事來綜理團體事務,個別團體的
章程也可以訂定在理事之外,另置有常務理事。
中職章程第17條就有規定理事應置27人、監事應置7人;第20條則規定理事再互選7位常務
理事,理事再從7位常務理事中,選出一位會長。因此,會長一定身兼理事跟常務理事(
中職章程條文在官網都找得到)。
再者,人民團體法第21條規定「人民團體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中職章程第23條也有
一樣的條文,因此不只是會長無給職,其餘理事們以及監事都是,加上中職章程第26條也
規定理監事不得身兼工作人員,因此理監事也不可能透過「兼任」工作人員的方式支領薪
水。
除非人民團體法大修,或是中職改變為其他組織型態,否則會長就是萬年的屎缺,真的要
做事,就是吃力不討好,因此有願意付出的人,球迷真的要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