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些個人看法
依照四爺明年球季後就能獲得自由球員資格,
理論上海外球團也能參與競標,
不需要付入札金,只需要付轉隊費即可。
2016年11月10日中職召開領隊會議,針對自由球員制度做出多項變革:
(4) 對於行使自由球員之選手,外國球團必須支付之轉隊費與規定相同,並僅限以轉隊費進行補償。
所以對於四爺來講最有彈性也利益最大化可能為
今年簽一年短約,明年季後投入FA市場,
讓國內外球隊競爭。
當然除了年紀之外,
我覺得球員本身會更考慮到家人,
參考張育成在紅襪85/y,
也許至少合約要到150以上/y才會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