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FA首年不得超過原薪的1.5倍是否該廢除

作者: z520314 (知足常樂 多貪則憂)   2024-12-20 10:55:33
FA球員首年年薪不得超過原薪資的1.5倍這規定一直以來都匪夷所思
fa基本上都簽複數年越餓,看得是整包
結果限制「首年」薪資意義何在
只是變相把首年薪資移至後面各年
結果論看來也該廢除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24-12-20 10:56:00
不曉得是抄哪一國的
作者: hawk920412 (慢鷹飛)   2024-12-20 10:56:00
保護老闆
作者: v00001 (貓)   2024-12-20 10:57:00
資方天堂
作者: alex8725 (近鉄バファローズ魂不滅)   2024-12-20 10:58:00
日本
作者: Augustus5 (天母李聖傑)   2024-12-20 10:58:00
你也說都移到後面了,其實是也還好
作者: a186361 (yKcdx)   2024-12-20 11:06:00
其實就往後移而已,形同虛設廢一廢也好
作者: kame2019 (Andrea99)   2024-12-20 11:07:00
自由球員還要轉隊費根本不自由
作者: Puye (PUYE)   2024-12-20 11:07:00
沒辦法 不是MLB 其他的聯盟也都要
作者: Basket0205 (Basket)   2024-12-20 11:18:00
台灣沒薪資上下限也沒豪華稅 限制這用意是?
作者: shifa (西法)   2024-12-20 11:26:00
這一條有個點在於限制降冪薪資級距起始薪資 也多少限制保障薪資總額 很多時候棒球推定是站在資方立場設計的 會有這條不用太意外
作者: osvaldo4040 (賢賢*Xian)   2024-12-20 11:45:00
日本那一條其實沒有硬性阿,只要申請後NPB會長同意就可以解除了,不過大部分也都在後面年數補了,主要還是合約總金額能拿到比較重要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24-12-20 12:30:00
本來是一年一簽再討論吧 免得過于追加不然好球員都會跑去大公司 過於集中 對球賽品質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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