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這個問題
是不是在一般大眾及球團管理的層面上
棒球員需要擔負的道德責任會比其他運動或是其他領域來的高???
以棒球來說
統喵志祥→桃色 直接掰
Trevor Bauer 只是涉嫌也未被起訴家暴、性侵
直接掰 後來還好是有日職球隊收
但其他領域
已故的Kobe丹佛事件
結果後來也是好端端的在籃壇叱吒風雲
藝能方面
Michael Jackson猥褻男童 後來也還在藝能界大放異彩
(註:感謝推文提醒 MJ猥褻男童為子虛烏有 誣告)
羅志祥 王力宏
嗯....有人還記得他們的豐功偉業嗎XD
更不要說一堆藝人吸毒什麼的
也是混得好好的
想像一下CPBL哪個現役球員吸個毒
不可能不thank you的
是不是社會普遍對棒球員道德要求就是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