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仁瑋今天這個判決
守備有成功抓到
二壘來不及抓 小葉想凹妨礙守備
可是就算構成妨礙守備
傳球當下跑者已達二壘
如果依照上次解釋
這次是不用退回原壘包的。判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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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有個小小疑問
假設有個情境是
抓二壘快來不及 一壘跑者跑在線內
傳球路徑又剛好有擋到
https://i.imgur.com/PkD5ecM.jpg
(紫點示意相對位置)
一般會選擇往外跨一兩步才傳
即使傳準一壘手 跑者已抵達二壘
對方成功推進
捕手是不是不需要避開跑者路徑
撿起球直線往一壘手方向丟就好了
趕快觸發妨礙發生
至少能構成妨礙又有機會要求退回原壘
墊步就沒機會了
(不過這樣頭腦好像要動很快就是了)
後者是捕手當下正解嗎? 想請教有沒有搞錯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