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ng164 (修)
2023-09-17 21:06:28她說,今早警方又聯絡要過來指認相關事證,檢察官初次相驗時告訴她會需要再做一次筆
錄,「難道不能整合嗎?一次性的把相關問題整理好,讓可以的人來問?」「不要一直逼
孫子不斷去回想事發現場」。
筆錄照程序要做沒錯我知道
但非常時期能不能稍微想一下啊
爸媽都離開世上了欸
這哪裡的警察啊 不動點腦..
作者:
A00610lol (paulhuang)
2023-09-17 21:09:00台灣警察^_^
作者:
A00610lol (paulhuang)
2023-09-17 21:12:00摳連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3-09-17 21:15:00想到之後出庭是不是又要再問一次?
程序就是這樣 犯嫌又什麼都不說也沒辦法刑求而且筆錄本來就不止做一次 只是因為筆錄對象是小孩子才被特別放大
作者:
ShW678 (雲一郎)
2023-09-17 21:15:00不現在調查就會有法盲網友罵偵查效率低落 恐龍法官怎麼不快點判死刑啊 更爛的是一直跑去訪問小孩的記者
作者: yamamoto9658 (spacter) 2023-09-17 21:17:00
後續還有精神鑑定以及還原現場甚至要模擬是不是真的有那麼吵,程序走下來不是一個斬立決那麼快的
以報案來舉例很多時候在派出所做一次筆錄 然後派出所把筆錄送到偵查隊偵查隊還有可能再做一次筆錄 到了地檢署可能又還要做一次筆錄
短時間內不用警察問一次、檢察官問一次這樣吧?兩個不能一起問嗎?
作者: damen0808 2023-09-17 21:18:00
真的,比起警察或檢調單位,記者才是最不應該出現在小孩面前一直為了所謂的”新聞”打擾人家的生活的那群,但在台灣就是做不到
作者: yamamoto9658 (spacter) 2023-09-17 21:19:00
這件事又特別。只有小朋友是第一證人,檢方要取得第一手資料就是只能問他,還要反問詢問了解細節,但是檢方也會考慮當事人身心狀況,如果真的不能問不會勉強的
作者: Tigerchan 2023-09-17 21:19:00
如果犯嫌不配合就會很麻煩啊 只能找證人一直確認細節
是說這個兇手動手的時候一定很清楚不能殺小孩,殺小孩穩死刑
由於小朋友是第一證人犯嫌又不配合就只能一直問小朋友了 但警方跟檢方也會看小朋友的狀況來決定要不要繼續問
作者: yamamoto9658 (spacter) 2023-09-17 21:22:00
現在記者就是一直跑去問小朋友和親屬,現在他們最需要的沉澱心情整理好情緒走下去,記者真的比熊哥哥的
作者:
A00610lol (paulhuang)
2023-09-17 21:22:00我也覺得很好笑 既然覺得是小孩在吵怎麼不敢殺小孩 孬種 可憐哪 八成無期啊台灣的無期也不是真的關到死
他腦子很清楚,不然打開門先看到的是小孩,小孩又是人證
作者: yamamoto9658 (spacter) 2023-09-17 21:24:00
真的無期要假釋也是很難啦,而且犯人都這麼老了,抓去關不如給他兩顆子彈痛快
作者: Tigerchan 2023-09-17 21:25:00
不要說無期 我怕經神鑑定就玩很久了
作者:
A00610lol (paulhuang)
2023-09-17 21:26:00這擺明就是有動機的吧 XDXD
作者: yamamoto9658 (spacter) 2023-09-17 21:26:00
減刑後大概關個10-20年,出來大概也是準備入土了
這個如果判死,下一個很可能就會滅門,殺2個死刑跟殺4個死刑,垃圾會殺4個
作者: yamamoto9658 (spacter) 2023-09-17 21:27:00
精神鑑定大概不會過,真的在義憤殺人或是精神耗弱情況下不會這麼冷靜乖乖按門鈴,很明顯早有預謀
作者: BJshow 2023-09-17 21:36:00
怎可能只做一次筆錄==
作者: cschuan (ntucschuan) 2023-09-17 21:37:00
可以保持緘默不回答
殺小孩哪會死刑,到目前為止沒看過哪個殺小孩的被判死刑
作者: jacky647873 (jacky) 2023-09-17 21:49:00
最後一定又是可教化
作者:
ellahebe (影子的影子)
2023-09-17 21:56:00警方向檢方請示後,決定以職務報告來代替筆錄。
有沒有殺小孩判死的是不會Google嗎?2003年殺新化母子的劉華崑、2009年殺了大人認為小孩也不能放過的鄧國樑都是,這兩個如果不是連小孩都不放過,還真的不知道會不會判死刑
作者:
sfw0199 (100分)
2023-09-17 22:38:00台灣警察...
作者: sthelse 2023-09-17 22:46:00
不要拿網友說什麼當藉口,這會兒又把網友的話當金科玉律了
作者:
wtfconk (mean)
2023-09-17 23:27:00啊不然怎麼叫渣
作者: flydogzzz 2023-09-17 23:43:00
不做筆錄那案子就不要繼續辦阿,這麼簡單的是事,要馬而跑又要吃草
作者: lost999 (國稅局臥底) 2023-09-17 23:43:00
不然不要查 對方神經病 結案 你爸媽白死
作者: Moukoko 2023-09-17 23:52:00
有個殺醫生的 也是在櫃檯正常找人 還不是能精神耗弱XD草療能過 榮總推翻 打到後面法院採用草療 你奈我何?
作者:
sfw0199 (100分)
2023-09-18 00:30:00不過規定就是那樣 不做筆錄就是自己的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