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手兵役列管徵召與一般役男教召應是類似的意思,因傷提供醫療診斷證明那就應該低調
的好好養傷,結果在徵召國際賽敏感時間卻高調宣布要回歸職場為公司(球團)效力,那
其他放下工作正為國家隊努力的選手及放下工作接受教召的一般役男們是什麼想法?
如果非列管身份那是球團之間的問題那可以簡單一點依規則走或自行協商,
但現在是列管身份,那就是國家兵役政策的問題,能簡單?
況且這件事之後公眾會如何看待具列管身份的國手?以後如果遇到有心人士那兵役政策該
如何站得住陣腳?
年初一個爭議、現在又一個爭議,很想請問一下相關單位列管資格如何能有更明確規範?
最後我想說,球員受傷休三週戰績與亞運兩週的個人看法,球員休三週是因為為球團球隊
比賽受傷而休,亞運兩週是國家隊評估球員受傷而找替補讓原球員養傷而休,國家隊的美
意不該被錯置。
國家隊加油!亞運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