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棒球維基百科寫到...
檢方調查後發現,假球集團收買球員的價碼為先發投手100萬、中繼投手50萬、野手30到50
萬、外籍先發投手4萬美元、外籍中繼後援投手2萬美元,連沒上場的球員都可以分紅5萬元
。而球員以投出容易打擊的球、故意投出保送、適時暴投、漏接、被三振、打滾地球等方式
放水。檢調初步清查出從2006年起,共有32場比賽涉嫌造假。其中最富代表性的是2007年5
月26日的象蛇之戰。余則彬意欲操控象隊輸球,沒想到蛇隊表現不佳失分甚多,最後兄弟象
丟23分,超過蛇隊的16分,打破多項中職紀錄。
所以上面那些破紀錄的分數後來是打上XXX、還是也被認可在紀錄官網裡面了?
話說隔壁新聞報導這次連裁判、防護員都拚下去 籃協發聲:3聯盟15球隊都叫來開會
所以連裁判防護員都在賺還能搞到三個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