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其實統一還有留一手?

作者: Daley (Daley)   2024-05-22 08:53:36
我記得之前有看到一篇報導
一般性釋出選手
可以在23日下午4點前
提出撤銷黃勇傳的讓渡之申請
所以今天開記者會
統一可以看到底是怎麼回事
馬上撤銷,讓他們來談
如果真的是跟別隊談好
搞這齣統一真的是該反擊一下
作者: mamahow1487 (馬馬號)   2024-05-22 08:56:00
可是照目前的新聞 比較像無條件
作者: willieyang (willie)   2024-05-22 08:57:00
看棒球維基 好像可以在119小時內撤銷讓渡可是 依照泰安的處事模式 好像不會這樣做耶
作者: mamahow1487 (馬馬號)   2024-05-22 09:00:00
要留一開始就要喬好 不要爆出來
作者: Daley (Daley)   2024-05-22 09:00:00
只能說泰安當初還給離隊同意書真的太佛,想說不要把年輕人的路鎖死,但如果照現在大家在猜真的是有提前搞,那真的近太扯了
作者: mamahow1487 (馬馬號)   2024-05-22 09:02:00
如果丟出來又撿回去 那被幹譙的不會是黃先生 是統一獅
作者: willieyang (willie)   2024-05-22 09:04:00
應該是不會撿 都給離隊同意書 去別隊也不會擋啦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24-05-22 09:07:00
那不要給同意書就好 你這樣是?出爾反爾影響的是自己吧
作者: willieyang (willie)   2024-05-22 09:09:00
就下次這種情況 喵喵可能就不會這麼快給同意書了
作者: mamahow1487 (馬馬號)   2024-05-22 09:10:00
當作這個人不曾加入過球隊是最好的反擊吧往好處想 至少沒有演變成國球危機 這也是不幸中的大幸吧
作者: brian455461 (龍貓豪)   2024-05-22 09:18:00
原po意思是 如果喵喵被搞 可以先取消 再釋出 這次就不給離隊同意書
作者: cutegirl5566 (可愛女孩舞溜)   2024-05-22 09:27:00
愛收就讓他收,不用把路做死,反正留不得,浪費的就浪費了
作者: shifa (西法)   2024-05-22 09:33:00
這是球團的權力 但球團不一定要行使
作者: bxxl (bool)   2024-05-22 09:35:00
離隊同意書給了還能拿回來喔?
作者: jack2324 (拍~我所見(LV 1))   2024-05-22 09:40:00
也不用收回啦,如果真的搞看哪一隊敢收就直接招黑啊
作者: taddy0540   2024-05-22 10:23:00
這種撿回來只會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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