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y82116 (鯊魚吃魚翅)》之銘言:
: 簽約金本來就很大一部分是買潛力的。
說的好 簽約金本來就是買潛力的
問題是 中職有那麼大的需要買潛力嗎?
球員的潛力 能力是一回事
球員的舞台是另一回事
球員的潛力跟能力根本不是薪資或簽約金決定性因素
這個舞台主要在打哪些客群才是決定性因素
去年洋基法官拿了四千萬美元薪資是十二億台幣
如果法官來打中職拿的到這十二億台幣薪資嗎?
不可能吧 反而是法官可以拿出十二億
把中職六隊通通買下來
中華職棒 cpbl改名叫法官職棒
那難道待中職的球員就是全部比大聯盟低薪很多嗎?
不對 中職多數的球員
薪水30 40 50一直到100萬台幣月薪
甚至可以說全部的本土球員
去大聯盟是領不到薪水的 月薪是零
中職打的客群就是只願意付這些票價的台灣人
不是大聯盟
洋基道奇隊主場票價平均一張六千元台幣的大聯盟客群
那中職去搶志在大聯盟的這些高潛力高中生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