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邱丹

作者: guesting (茶君)   2024-06-11 10:26:55
好啦我幫大家問Gemini了
先說我贊成開掉邱丹
凌晨四點國道酒駕去練球是什麼東西
可憐李芳當初為了他連工作都放棄了
-0情況是:
機車酒駕被攔查 (未肇事)→刑事責任是公共危險
未肇事所以無民事責任
無強制險理賠
邱丹是:
汽車酒駕自撞(有肇事)→刑事責任是公共危險罪
民事責任是損害公物(安全島)
強制險理賠,且保險公司有權向駕駛人求償
大概就是這樣 法律上的確是邱丹比較嚴重
但球團表面上應該是沒資格對民事項開罰就是了
※ 引述《imbestbill (你有的胖嗎)》之銘言:
: 先講個逆風的
: 我覺得如果像郭阜林那樣,說考慮是否開除還比較可議
: 但邱丹這個完全不用討論吧
: 酒駕上國道還出車禍,這就直接掰了吧
: 已經是超嚴重的公共危險了
:
作者: penchiman (銷牽筆基)   2024-06-11 11:11:00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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