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g19980531 (中立評論員)》之銘言:
: 真的太氣了
: 捕手因為這個接球位置與跑者碰撞
: 都受傷了
: 跑壘員也有擦傷
: 這樣的play還沒有認定阻擋
: 波西條款的精神是什麼呢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XXXX/M.1715759551.A.990.html
#1cH6c_cG (BaseballXXXX)
之前有在總版和4X版發過了
所以內容我直接複製貼上
https://youtu.be/3zjkrLNY6Pc?si=aTi3bh8le-qC4e9f
其實大聯盟本來就有這個規則了
在捕手持球前 不能阻擋跑壘路線
唯一的例外是 捕手因為傳球彈道偏移的關係 跑到跑壘路線上
這時候不構成妨礙跑壘的違規行為
但同樣的 你捕手因為傳球路徑偏移 跑到跑壘路徑上 被跑者撞翻
跑者一樣不會因此而出局 不會形成波西條款的違規
至於什麼時候是捕手合法的站立位置呢
在傳球手正要把球傳出去前(包含轉接咖抖的轉接手傳球前)
也就是你文章內所謂的一開始位置 時間是在傳球手把球傳出去前的瞬間
捕手必須站在三壘側界外線內或是本壘後方
因為在波西條款裡 三壘線視為本壘版的延伸
捕手不得在傳球手傳球前 站在三壘線的外側 這樣視為是阻擋跑壘路線
如果是傳球手 球傳出去了 傳球路徑偏移 導致捕手必須移動到三壘線上接球
發生了捕手和跑者兩邊碰撞
都是合法的衝撞區
因為捕手是為了接球 跑者則是因為這本來就是我的跑壘路徑
兩邊都不是故意或是惡意的衝撞或阻擋(波西條款原來的精神)
https://youtu.be/DKGYqEc5TBw?si=9hMYWgLwkCe1dSuO
附上該play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