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意見
A9可以留 之前擔任版主的某版 也有「無關」(非本版事務)這條
不過刑度是否要縮減一下 從90改為30
另外
政治文的部分 我不贊成全禁 但 發棒球文之後的期限是否應該縮短
從30天改為7天或14天之類的 不然發一篇棒球文 保一個月 有點賺耶
作者:
jeff1013 (jeff1013)
2024-07-04 23:16:00你之前擔任的那版怪人更多啊
作者:
ponsquare (blackstar)
2024-07-04 23:17:00支持七天啦 4x不能忘了自己的根
不然之前有些帳號根本沒發過文,擺明來推文帶風向甚至挑釁其他版友的
作者:
ponsquare (blackstar)
2024-07-04 23:20:00推文的限制我覺得七天內有發過棒球相關推文就能算這樣也行
作者:
YongBurger (ErBingTsiahBaBue)
2024-07-04 23:26:00推縮短天數
可以規定,棒球文的篇數至少要佔總篇數的幾趴,這樣有料嗎
作者: GGlovehannah (雪雪炫炫) 2024-07-04 23:38:00
樓上我也有想過這樣
作者:
my1938 (不知道該說什麼)
2024-07-04 23:52:00以前的A9還蠻好遵守的吧,是後面才被搞爛
作者:
blueash (藍灰)
2024-07-05 01:53:00以前還好吧 是後來某人來搞後才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