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姿毓回應大哥事件

作者: bluesata (唐牛才是食神)   2024-07-24 15:48:08
※ 引述《sartan (sartan)》之銘言:
: 以下為姿毓的發文:
: 昨天在PTT上看到用我之前回應Threads的截圖,想套用在這次明星賽的大哥事件!
: 既然您這麼牢記我的一字一句,就在這回應:
: 1.我當然知道想直播、想看球申請工作證就可以啦!
: 尤其啦啦隊都公眾人物,刷臉談何容易~
: 野生啦啦隊也可以上台,沒關係啦!
從這句子上看下來 她的意思應該是要說
啦啦隊都公眾人物 要刷臉很容易吧?
但我以為談何容易應該是指不容易的意思
至少教育部的解釋是這樣:
「語義說明
指嘴裡說說容易,實際做起來卻很困難。
使用類別
用在「極為困難」的表述上。
例句
你想得很美好,但要做談何容易。」
https://i.imgur.com/fYQkOgV.jpeg
啊所以經紀人的意思是說
大哥要進場刷臉很容易還是不容易啊?
搞的我好亂啊
作者: gin0111 (十字路口該怎麼走)   2024-07-24 15:51:00
我只覺得幫不了人家,至少不要再扯後腿了啦,遇到這種經紀真的有夠衰,無法解決問題就算了還搞事。
作者: dinosaurnana (Mizar)   2024-07-24 15:55:00
蠻失職的 看不出來要行銷你的藝人 只會找架吵
作者: worf   2024-07-24 16:27:00
刷臉找josh一起看球就好了啊
作者: southasia (腦殘兼沒種的KUNI)   2024-07-24 16:32:00
我在猜那一段是節錄別人的留言,從"我試問”開始才是她的回覆,用談何容易是原本留言那個人亂用成語寫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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