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
中職之前因為簽賭事件搞到差點死掉
這些傷口根本還沒復原,直到現在都還有先入為主的白癡在那邊認為台灣都打黑的
結果你現在球員爆出來跟「賭」扯上關係,我不客氣的說,黃、酒、毒可能對聯盟形象造成的傷害可能都還沒有「賭」大,前者還可以切割是球員的個人行為,後者是會直接的跟十幾年前的事件聯想在一起
更諷刺的是今年明星賽大家才在討論台灣的職棒終於開始看到榮景了,結果搞這套不就是給所有人包括球迷一個巴掌嗎
所以我還是認為這種事情謹慎點嚴厲點不是什麼問題,反正我自己的想法也是只要跟刑法扯上關係就一律開除,如果是打合法的不用開除,但該做的處分還是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