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100069352886539/posts/819100177078404/
感謝長期以來支持愛爾達的股東、用戶、夥伴以及好朋友
澄清最近部分媒體有關奧運轉播新聞規範的不實報導:
1.非持權轉播商每天只能製作6分鐘奧運素材,每節新聞最多使用2分鐘
2.僅能在持權轉播商播出比賽結束後3小時,始得播出相應的奧運素材
3.所有奧運素材播出期限為48小時,意即48小時後須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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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無包含不具有總代理商的轉播單位
畢竟聯合採訪團的影片是統一由愛爾達上架,所以會聽到友台記者的聲音
(例如華視鄭雅方與公視的林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