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nie4dc (唯你維尼)》之銘言:
: 認真講不能放在一起比吧?
: 雖然都很可惡做過傷害聯盟的事
: 但前者至少後續幾年沒有擺出一副不知悔改的樣子,辦棒球課程復出找願意收他的聯盟打
: 球就事情上而言也沒錯,畢竟這跟覺得自己有沒有錯不太相關,更像知錯然後找尋僅剩能
: 繼續發展棒球生涯的可能?!(但就這麼剛好人家天份高到能回大檸檬
: 後者就真的不可取了,明知道自己對不起國內這個圈子,還像沒事一樣上活動上網提起…
: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這兩個人後續面對做錯事的態度
: ….
二代象時期
陳致遠是兄弟象的面子,然後恰恰是兄弟象的裡子。
但是他自己不要當這個面子。
也不要怪球迷不給他面子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