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高木豐:必須把規範訂得完善

作者: alex8725 (近鉄バファローズ魂不滅)   2024-11-09 19:13:45
因為各個聯盟處理這種事的方式都是報酬的方式解決
例如nba,為了解決某人組出per124大團抱團(還拿不到冠軍)這種事,官方推出了指定新

為了解決某人打輸就跪舔對手加入這種事,官方推出了指定老將條款
這些條款本質都是,你照著聯盟走不要搞事保持忠誠,薪水就高
這次入札也一樣,25歲才能有高額入札金就是保證日本的年輕投手不會一窩蜂的走
誰知道有球隊完全不在意報酬的
(密約說沒證據我就不討論了)
※ 引述《Fitzwilliam (version 2.021)》之銘言
: https://www.tokyo-sports.co.jp/articles/-/323212
: 一方面稱讚羅德寬宏大量,朗希肯定感激不盡,
: 同時卻又擔憂這種先例一開,若不把規範訂得更完善,
: 日本棒球恐怕要淪為美國的殖民地,人才隨便就被吸走。
: 我想這才是多數認真看球的球迷在討論和關注的重點吧?
作者: choobii (我是雞掰郎)   2024-11-09 19:17:00
現在是要研議怎麼對付球團跟球員都是腦袋有_的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11-09 19:19:00
不然就學中職啊 旅外跟FA脫鉤 旅外年限歸旅外年限FA只計算國內在籍期間所以回國一定要回母隊 避免人財兩失
作者: GyroZeppeli (傑洛齊貝林)   2024-11-09 19:20:00
也不用改吧 羅德就是特例啊
作者: WasJohnWall (大白鯊天道)   2024-11-09 19:21:00
罕見特例為啥要改,就一個球團發瘋不要錢而已(或許是密約)
作者: shifa (西法)   2024-11-09 19:23:00
就擔心有密約不算特例的狀況下要亡羊補牢吧
作者: WasJohnWall (大白鯊天道)   2024-11-09 19:23:00
球員放棄2年後賺上億美金+球團放棄2年後賺上千萬美金的事情同時成立欸
作者: kevenchia (萬應白花油)   2024-11-09 20:05:00
拿不到冠軍真的超好笑
作者: gopher (Gopher)   2024-11-09 20:06:00
這次案件就是特例,根本沒必要為了這次事件再改規則朗希提早兩年旅美對羅德和朗希都很虧,唯一爽到的只有mlb球團除非遇到像是朗希這樣不在意少了好幾千萬美金收入,否則理性的球員也會選擇待滿25歲再旅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