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年營運額度繳交變動權利金,營運收入4000萬元以下不收,4000萬元至5000萬元5%(營
運收入減4000萬元再乘以5%),
5000萬元至6000萬元10%,6000萬元至7000萬元15%,7000萬元以上20%。」
所以如果營運收入是8000萬
市府會抽
(5000-4000)×5%+(6000-5000)×10%+(7000-6000)×15%+(8000-7000)×20%
=50+100+150+200=500萬
而不是8000×20%=1600萬
這樣的理解對嗎?
歐另外還有一筆固定的定額權利金新台幣250萬
(這篇只討論計算方式喔,我當然知道抽營運收入而非門票收入蠻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