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檢警調查,37歲的林男懷疑一名男性友人在臉書上性騷擾其妻,於是透過劉姓
友人約該男子出面談判。2023年11月21日凌晨1時許,該男子搭乘劉姓友人的車到林男住處
後,林男隨即動手毆打對方頭部及臉部,造成男子嘴唇及頭皮撕裂傷。
林男未就此罷休,進一步脅迫男子脫掉褲子自慰,並拍下不雅影像。更誇張的是,他還強迫
男子用生殖器將熱鍋上煎熟的荷包蛋翻面,自己則拿著手機錄影。
在檢方調查時,林男僅承認與男子有拉扯及拍攝自慰照片,但辯稱並未強迫對方,也否認要
求對方用生殖器翻蛋。然而,受害男子提供了詳細的驗傷報告,並提交林男拍攝的不雅影像
作為證據,證明遭受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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