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運產條例 三讀(處罰假球)

作者: hank811020 (小哲)   2024-12-13 13:29:30
立法院院會今(13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條文明定,以強暴、脅迫
、詐術、利誘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新台幣1千萬元以上3千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條文明定,以強暴、脅迫、詐術、利誘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
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新台幣1千萬元以上3千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各得併新台幣2千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或3人以上共同
犯第2項之罪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千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
金。
此外,由於目前涉賭者僅能以《刑法》賭博罪等條文辦理,恐致生不肖人士接觸球員遊說
之風險,三讀條文明定,運動競技賽事範圍包含,職業運動聯盟舉辦之職業運動賽事、特
定體育團體舉辦之企業聯賽、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與運動產業發展有關之重要運動
競技賽事。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92597
作者: huihuiiiii (小廢廢)   2024-12-13 13:30:00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24-12-13 13:31:00
千萬罰金不錯
作者: ponsquare (blackstar)   2024-12-13 13:33:00
看來搞詐騙變成顯學不是沒有原因的,成本真的好低
作者: huan0 (哩嘎)   2024-12-13 13:39:00
之前陳致遠無恥發言也算強暴大家的眼睛,下次可以抓
作者: pass9487 (趴死)   2024-12-13 13:40:00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大組頭對於千萬看在眼裡嗎
作者: w901127   2024-12-13 13:43:00
作者: ghostl40809 (gracias)   2024-12-13 13:55:00
推一下
作者: Iori5566 (ㄈ仔集團-八神庵)   2024-12-13 14:38:00
十年以上,最重判卅年才對,併科罰金要新台幣壹億起跳
作者: ThomasWei919 (阿維)   2024-12-13 15:19:00
罰金刑定那麼高已經很罕見了,又不是不能沒收犯罪所得
作者: Arodz (鎖一點螺絲...)   2024-12-13 15:26:00
不錯 但是希望能更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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