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中職第7隊根本是假議題吧(認真文)

作者: sgaor (Run)   2024-12-15 23:47:47
職業運動是商業行為沒錯
但是賺錢的定義不是只在每年的損益表上面
Lanew 1.5億取得第一金剛
2019年從未證實的7億賣出
16年年化報酬率也是有10%
當然中間號稱每年虧1億就是了
更別說一些底蘊戰隊像利物浦
2011年來市值膨脹至少十倍,有錢還買不到
撇開兄弟轉賣帶動的職棒錢鬥
只能說可惜當年洪家兄弟賣在低點
今天兄弟值多少錢?10億我看辜辜看都不看一眼。光靠這個頭銜進而取得棒總席位讓他可以
在官司纏身時巨額具保飛來飛去就不知道值幾億了
※ 引述《Hsu1025 ()》之銘言
: 感覺很多人覺得職棒是公益事業
: 有錢就應該砸錢促進棒球發展
: 沒有欸 職業運動是商業行為 要營利的
: 有賺錢才能一直要人砸錢吧
作者: allen0118 (Allen)   2024-12-16 00:01:00
他官司還沒完結呀
作者: doozia (天龍人)   2024-12-16 00:05:00
爪爪市值近5年根本不必議論?
作者: sgaor (Run)   2024-12-16 00:51:00
2019的樂天值7億,2024的爪沒有15億?就算只賣10億辜辜都賺阿
作者: abc1332002 (abc1332002)   2024-12-16 06:07:00
賺錢除了球隊利潤、本篇講的球隊市值。還包括母集團在球隊的開支可以抵稅(運動發展條例26條之2),也包括球場外收入(球員、啦啦隊業務商品抽成等等。)
作者: alozo (坦魂)   2024-12-16 08:21:00
直白的說,洪家沒賣兄弟,現今職棒會不會這麽熱是未知數,小資本的球團要投入這樣大筆的資金,肯定股東會上有得戰,所以說爪賣在低點有點結果論了
作者: night0204 (小新)   2024-12-16 09:31:00
賣在低點覺得是結果論+1 當時才剛從09年的陰影走出來踏穩第一步而已 跟現在的狀況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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