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的秉初經紀公司對於陳子豪的合約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詳細以球隊公布為主。不過據
了解,陳子豪這份合約並不能以「5+5」形式稱呼,主要談約是以保障雙方為目的,在不同
階段用不一樣的方式保障權益。此份合約總年限為10年,分為3階段,首階段保障球員至少
穩定可以有5年的保障合約,為合約的第一階段規劃。
第二階段則讓球隊先掌握選擇權,以球隊選擇權來保障球團的權益,倘若前期陳子豪的表現
沒有達到球團預期,球隊可以選擇不執行並支付買斷金,根據知情人士透露,即便屆時球團
選擇買斷,球員也已進帳6至7千萬,同時也因年限已到,可再次行使自由球員。
前2階段為合約前期部分,緊接在前期的中期規劃,則是球員的「逃脫條款」,當下陳子豪
可以選擇執行與否,若選擇不執行,則可以按照合約繼續待在味全龍,若選擇執行,則可以
和球隊重新談約,或者再次投身自由市場。
合約後期則是雙方選擇權,雙方都可以選擇是否繼續執行合約,若雙方無法達成繼續合約的
共識,則球團需要支付買斷金,同樣在球員可以選擇與龍隊重新談約,或者是再次投身自由
市場。其中在所有買斷金中,球團的買斷金都是高於球員,包含最後階段的雙方選擇權也是
,若球團選擇不執行則需支付的買斷金是高於球員選擇不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