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警方因閃兵案查扣王大陸手機,沒想到在調查時,意外發現王大陸教唆游姓友人
毆打司機的對話,王還傳照片向友人炫耀,且下手相當兇殘,今天依涉嫌殺人未遂將2人
拘提到案,新北地檢署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王大陸。
作者:
GGYEB (GGYEB)
2025-03-04 22:45:00真的是滿滿的大平台餒
作者:
WanYC (琬)
2025-03-04 22:45:00該說還好他逃兵嗎?不然殺人未遂這件還真的很難找
作者: monkeylins 2025-03-04 22:48:00
就改名就好了 這名字真容易被針對呢有沒有法律人來說說這依過往案例大概會怎麼判
不是法律人,但判決書系統 罪名掛殺人未遂的都蠻重的
作者:
AhCheng (Never Walk Alone)
2025-03-04 22:53:00活該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25-03-04 22:56:00
有關超過幾年就不用當兵了
不過看新聞報對方好像很嚴重用重傷罪起訴,應該也是要進去蹲幾年
作者:
yukiss (被縫108針的小球~~~)
2025-03-04 23:01:00五年有期徒刑就不用當了
作者:
green0616 (green0616)
2025-03-04 23:02:00大平台
作者: monkeylins 2025-03-04 23:08:00
有查了一下 看來關是一定的 雖然估計也是幾年後
看起來不是發生口角當下烙人打司機,是事後和富二代調駕駛資料找黑道去堵人尋仇,所以檢察官才會用殺人未遂偵辦吧?
作者: monkeylins 2025-03-04 23:27:00
不就好險沒死人 不然就看到當紅偶像判死刑
作者: raidcrash (RAID Crash) 2025-03-04 23:34:00
他不是說之前已經進去了 現在被收押役期算暫停嗎?
3月13日才入營,北市兵役課說如果沒有司法機關開的證明還是要服役,所以如果被羈押是不是就可以先不用當兵?
作者:
AAaaron (....)
2025-03-04 23:51:00死好
作者: pogins (喬本) 2025-03-05 00:16:00
刑法上除非斷人手腳、戳瞎被害人眼睛、或是造成內臟器官永久受損害才會被判重傷害,否則普通的毆打、就算打到被害人鼻青臉腫或骨折,也只該當普通傷害罪而已…
作者:
slrmbenz (slrmbenz)
2025-03-05 00:20:00改傷害了 話說平台派車員是啥?
普通傷害罪那更簡單了,告訴乃論,和解金砸下去說不定撤回告訴,下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