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baseball版新增之蓄意鬧版條款

作者: korking52013 (大將軍)   2012-08-07 22:06:42
※ 引述《wpd (??)》之銘言:
: 已向gary版主申請討論
我來回答
: 文章代碼(AID): #1FqpRE4H (Baseball) [ptt.cc] [公告] 板規微調-蓄意鬧板條?
: 裡面說到"下一次違規" 不限條不限天數
: 一律照條款內加重
: 如果使用者 (舉例)
: 1.一時衝動打了一字國罵
: 2.新注音不察"一"打成"ㄧ"
: 3.轉播文或炸裂文發了28字
28字沒事 這是刪文
: 4.30天發了121篇合格文章
: 根據版主所言以上都要列入蓄意鬧版處分
: 不過 以上例子往往並不屬於蓄意或惡意
: 也不見得會造成版面產生紛爭
: 這樣是否有違所謂"蓄意鬧版"的本意呢??
: 由於這是比較嚴重影響使用者禁言天數的條款
: 所以其依據應該謹慎點吧...
會列入鬧版累犯條款名單 通常都是板主群給過很多次機會
違規多次且屢勸不聽 才會被列入這份名單之中
也是奉組務指示 裁取的的絕對手段 目的有效控制板面 管理版面
然而這些使用者 在發文時 只要理性討論 且閱讀板規後發言
我相信 你只要保持著一顆理性的心 發言前多想三分鐘
在棒球板依然可以暢所欲言
此為代表板主群的回應
回應至此 往後此類話題也恕不在回應
PTT棒球板板主 korking52013
作者: wpd (??)   2012-08-07 22:18:00
1. 28字刪文 同樣屬於違反板規第一條 請分清楚2. 此條款建立在蓄意鬧版 控制版面之基礎 舉例中不違反此基礎若版主不願正面回應 請組務對於此條款之本意說明#1EJMPrST (CourtBasebal)有提及一個概念"在認定「惡意鬧板」時,請務必嚴謹" 我也認為要嚴謹一點蓄意鬧版條款之基礎立意我同意 唯對於實行方式有所歧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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