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baseball版 版主korking52013 判決不當

作者: korking52013 (大將軍)   2013-06-29 01:04:17
※ 引述《j3307002 (klvrondol)》之銘言:
: 日前他認為我洗推文加上引戰水桶一年,但其他人洗推文才十五天明顯判決不公平.
: 引戰與否根本是看個人立場決定,跟他意見不合就是引戰.
蓄意鬧板條款名單 本身就是違背板規就累加制度 此項制度在棒球板已經嚴格執行超過一年了
經查 j3307002使用者 於棒球板違規高達九次 (現階段使用者最多次)
12/31/2010 03:36:30 clywin123 限制 j3307002 發言,期限為 15 天
理由: 板規9
01/21/2011 00:19:21 clywin123 限制 j3307002 發言,期限為 15 天
理由: 板規1
05/05/2011 10:14:52 clywin123 限制 j3307002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板規1+9
06/27/2011 01:22:33 korking52013 限制 j3307002 發言,期限為 15 天
理由: 板規八
07/31/2011 19:37:40 korking52013 限制 j3307002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政治推文加重
01/30/2012 21:23:28 korking52013 限制 j3307002 發言,期限為 15 天
理由: 不雅暱稱
06/09/2012 23:35:49 korking52013 限制 j3307002 發言,期限為 60 天
理由: 他板事務/引戰 下次120日 請自重
12/10/2012 21:25:41 korking52013 限制 j3307002 發言,期限為 180 天
理由: 豪洨文 鬧板累犯條款名單
06/21/2013 00:00:11 korking52013 限制 j3307002 發言,期限為 365 天
理由: 類似推文+引戰 (鬧板累犯條款名單)
作者 korking52013 (大將軍) 看板 Baseball
標題 [公告] 板規微調-蓄意鬧板條款
時間 Sat Jun 9 19:43:06 2012
───────────────────────────────────────
組務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qCkLEP (CourtBasebal)
節錄:
組務建議板主群可適當修正板規中之罰則,
將累犯板規的使用者列入蓄意鬧板的範圍,
此後可不受一個月內累犯之限制,採取任何必要之手段,
來制止不受規範的使用者一犯再犯。
經板主群決議板規微調
蓄意鬧板引戰條款(不受一個月內任何板規 加重原則)
30天<60天<120天<半年<一年<永久
目前檯面上的幾個常犯使用者 板主群已經有鎖定
以下為板主群整理出來的名單 (違規五次以上 且屢勸不聽)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13-06-29 01:29:00
建議版主一下,也許你會覺得公告底下某些推文聽了逆耳但你針對版友對判決抒發感想,去辦他的話會給人有箝制言論自由之感,純粹一點建議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3-06-29 01:50:00
那你怎麼不解釋可以罵兄弟母企業不能罵統一母企業^.<引戰兄弟可以,引戰他對就不行,你什麼標準?下台啦!隊 組務沒在運作就在亂搞,皇帝?
作者: s2101001 (XDrz)   2013-06-29 06:42:00
兄弟120元便當份量少又不好吃,飯店的廣告居然是溫馨衛生折扣多。至於統一母企業光是之前的布丁就夠引戰的好嗎?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6-29 08:28:00
早說過球員兼裁判是不會有什麼公平正義的就是因為組務不管,就讓版主有幾乎無限的權力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化限制他人發言就是箝制言論自由啊話說之前兄弟的一百元便當確實是不好吃啦申訴前早知道沒用,只是有人建議才做的以前以為只是官官相護,結果更慘是球員兼裁判連個第三人都沒有
作者: love0943399 (初心仁者)   2013-06-29 11:41:00
j大確實是鬧板累犯條款名單,這點沒有異議問題是你桶時用的條款「類似推文+引戰」,完全不適合,當時公告底下也很多人表示不適當也看不出來「類似推文+引戰」,請問這條款標準在哪,既然判決就是要讓人信服不是嗎?總不能別人在公告底下表示不滿判決時,就用「豪洨文」、「引戰」等等條文來肅清,難道進入21世紀了,還無法享受「言論自由」的權利嗎?既如此,就不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13-06-29 11:56:00
請版主思考一下,在現實世界就算對方看法不同我們也不能叫他不要講話,言論自由是有一定的保障當然你要在虛擬世界這樣做,我們也不能怎樣只是希望你能多思考討論空間,而非情勢風向不對就鎖文
作者: daniel0203   2013-07-08 12:36:00
沒辦法接納別人不同的言論 標準不一 憑什麼當裁判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3-07-08 14:31:00
我沒前科不是累犯 就因為酸喵喵 一次桶我60天 這又怎說?(笑
作者: wpd (??)   2013-07-08 23:08:00
科科 嚴格執行? 你家成功兄半年大概也進三次桶 從來沒被加重列入累犯條款XDDDDDDDDD所謂嚴格執行也是看顏色看主子的啦 哈哈哈忘了補充清楚 拎刀成功兄為什麼會進桶?? 是因為要找人陪葬啦陪葬的那些 最好是扣上累犯帽子給你桶到爽.......然後犧牲打的成功兄 就依一般板規處理..俗稱兩邊都判(假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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