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Elephants 版主 Runken 判決過重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4-08-13 11:28:05
1.我是引用版規13違反善良風俗,而非版規四
2.你是性暗示推文而非性騷擾推文
3.一開始說開玩笑,後面又說沒指明,你不覺得前後矛盾嗎
4."特定人士幫忙拿水可以幫助利尿" 這論點哪來的??
5.版規並未規定要累犯才能永久水桶,認定情節嚴重就可以直接永久水桶了
最後,維持原判
※ 引述《jay90482213 (香帥)》之銘言:
: 英文板名:Elephants版
: 板主帳號:Runken
: 簡述事由:文章代碼(AID): #1Jwhf80v (Elephants)
:   
: 溝通訴求:從未在象版違規,第一次判決過重
: 檢附證據:
: 我這篇文章被版主判定性騷擾推文以版規四 處以極刑
: 我承認我一開始是用開玩笑的心態來推文
: 但我只說請騷寶寶幫忙並沒說幫忙什麼東西
: 可能幫拿水給球員喝並沒有特並指明做什麼事情
: 就以性騷擾永久水桶
: 如果造成困擾我願意道歉
: 但永久水桶我不服氣
作者: jay90482213 (香帥)   2014-08-13 11:38:00
特定人士幫忙利尿,我沒說幫忙利尿我指的是幫忙拿水喝,版規13違反公序良俗 情節嚴重?嚴重到什麼程度請版主指明,會妨礙球員名譽嚴重還是什麼事嚴重我開的玩笑是說騷寶寶幫忙噓噓,這算性暗示?有說幫球員做其他特定的事嗎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4-08-13 11:48:00
他就說尿不出來~你說幫忙拿水~不就是特定人士幫拿水可利尿你的說詞漏洞百出~很明顯根本不是這個說法~況且性暗示有無違法~你自己可以去網路查~連這個還要問...還指明了"騷寶寶"~還不夠明顯嗎~
作者: jay90482213 (香帥)   2014-08-13 11:54:00
你完全曲解意思,我根本就沒有性暗示的意涵,你完全搞錯重點,而且重頭到尾我沒說到"利尿"這兩個字我要先有性暗示的言論才有違法性的問題吧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4-08-13 11:55:00
原新聞就說尿不出來~你推文說幫忙不就是幫忙利尿~不是嗎你就是有性暗示阿~所以我才用版規13處理~
作者: jay90482213 (香帥)   2014-08-13 11:57:00
而且我這意思也可以說騷寶寶自己幫忙去尿尿不是阿~我哪裡"性暗示"你指出來?有說上X或是X交嗎這不是亂入罪那什麼是亂入罪?妳要不要說性暗示是哪邊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4-08-13 11:58:00
那個是明示 = = 暗示明示分不清的話~那就算了~
作者: jay90482213 (香帥)   2014-08-13 11:58:00
性暗示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4-08-13 11:59:00
溝通結束!!請你不用再回應了!!
作者: jay90482213 (香帥)   2014-08-13 11:59:00
一下說我明示又用性暗示水桶我,這不是矛盾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4-08-13 12:01:00
上X或X交=>明示 你的是暗示 很難理解嗎 = =解釋至此~請勿再回應
作者: jay90482213 (香帥)   2014-08-13 12:05:00
我沒打在象版上面,這是申訴回應的這算明示=>上X或X交? 上班跟打交才算明示吧既然無法溝通,那小組長我要向上申訴硬凹成性暗示還把人永久水桶上一篇有說了,如果造成困擾我願意道歉這是我的誠意我說的是"噓噓"這樣哪算性暗示?原來版主可以不用看前後文完整文字就可以水桶
作者: FlyFreedom (福利蛋™)   2014-08-13 13:38:00
溝通結束。若要正式申訴,請於 72 小時內辦理。
作者: jay90482213 (香帥)   2014-08-13 13:40:00
感謝小組長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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