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Elephants 版主Runken 判決依據?

作者: windjoe27 (君にあいたいよ)   2014-12-23 12:18:03
英文板名:Elephants
板主帳號:runken
簡述事由:12/18版主runken因認定本人於 #1KaORKbn (Elephants)文章之推文,
違反版規五,裁定水桶三個月。
溝通訴求:在12/18 #1KaYYvuj (Elephants)文內,runken版主引用版規五做出懲處,
然而該規則乃禁止針對特定人物做出攻擊謾罵行為。本人的推文是批評球
團平白放棄交易選秀權的機會,並未指名道姓對領隊辱罵,引用此法條所
做出之判決,難以令人心服。
檢附證據:
#1KaORKbn
→ windjoe27: 連選秀權也不考慮,根本就是白痴 12/17 22:43
版規五 警告一次 查 2014/10/24 警告 水桶三個月
第五條
用字請尊重他人(包含板友、球員、教練等所有人),勿隨意辱罵或攻擊他人。
罰則:警告一次,情節嚴重者三個月至永久水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